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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雪弢 4月13日,民政部在南京召开全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现场会,贯彻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十一五”以来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成就,交流推广各地特别是江苏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部署“十二五”时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任务,为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提供坚实支撑,努力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立国在讲话中说:“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政工作,不断强化民政公共服务。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把发展民政公共服务与稳增长、惠民生、促和谐紧密结合起来,专门出台了系列发展规划、制定了系列政策举措、安排了大批资金项目,有力推动了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群众从中得到了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李立国指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多元投资格局初步形成,各级政府在继续增加投资的同时,广泛发动慈善捐赠,逐步加大福彩公益金筹集力度,积极利用企业投资、民间资本和信贷资金,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支持、民间参与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多元投资格局。 “十一五”以来,中央安排预算内资金42.3亿元、福彩公益金50余亿元集中用于养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精神福利、儿童福利、社区服务、烈士陵园等设施建设。 各地积极探索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运营的长效机制,通过标准化建设、等级评定、达标创建、引进专业化管理团队等方式,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经营、招投标、购买服务等形式,进一步从“主办”转向“主导”、从“直接运营”转向“行业监管”、从“粗放型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水平。 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是实施民政公共服务的载体,是民政服务人民、造福社会的阵地,是塑造和提升民政为民形象的窗口。大力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综合国力大幅提升,国家逐步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但区域、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同阶层和群体在分享基本公共服务上还存在较大差距,困难群众、优抚对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民政对象更是其中“短板”。迫切需要通过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优抚安置服务、基本殡葬服务等设施建设,扩大民政公共服务惠及范围,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区域统筹、城乡一体、公平均等、供给均衡,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李立国强调,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提出了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的明确要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是民政制度保障、资金保障、服务保障有效衔接的重要结合点,是履行民政职能、发挥民政作用的重要依托,支撑民政在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 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民政政策创制力度,推动出台了一大批保证和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以社会救助制度、灾害救助制度、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抚恤优待制度、孤儿国家保障制度、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为基本构成的民政制度保障体系,显著提升了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各级政府逐年增加民政投入,全国民政事业费由2005年的718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3200多亿元,为各项制度落实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尽管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服务网络建设仍然滞后,影响了民政制度保障和资金保障作用的发挥、效率的提升。迫切要求我们大力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完善民政公共服务网络,着力推动制度保障、资金保障、服务保障共同完善、协调发展,加快形成互联互动、相辅相成的整体合力,不断提升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水平。 李立国指出,“十二五”时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坚持以规划为引领、以需求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民间参与,坚持设施建设与设备配置相并重、既有设施与新建设施相整合、设施改造与功能提升相结合,大力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强民政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着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为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提供坚实支撑。到“十二五”末,基本建成数量适当、分布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群众方便可及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网络,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公共服务。 李立国强调,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是宏大的系统工程,要素多、环节多、涉及面广、协调量大,任务十分艰巨繁重。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进取的态度、改革创新的办法、攻坚克难的决心,又好又快地把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向前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强化协调协作、着力完善政策导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大力培养人才队伍、切实增强服务效能。 新闻链接 江苏4年耗资149亿元建成4751个民政项目 2008年至今,江苏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累计建成4751个,完成投资149亿元。养老、优抚、救助、殡葬……民政项目面广量大,所需资金庞大,江苏依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吸引社会资本已超总投入的30%。 据了解,江苏省在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主渠道作用之外,通过土地划拨、规费减免、贷款贴息、床位和运营补贴、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政策,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坚持政府保基本的同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着力提高民政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据介绍,2008年启动至今的江苏“项目民政”工程,是江苏民政史上投入数目最大、最密集的一次建设。4000多个新建和改扩建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涵盖各个业务领域,服务对象也从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逐步扩展到所有有需求的社会大众。(据《新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