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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辉 “30年来,美国NGO对华捐赠资金规模约为200亿元。其中,82%流入高等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及政府机构。只有17%注入中国民间组织。”近日,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副主任刘佑平在《美国NGO在华慈善活动分析报告》(下称报告)发布会上说。报告显示,改革开放以来,美国在华NGO总数在1000家左右。 允许送钱却不许劝募 报告由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以独立第三方机构身份发布,是我国第一份专门介绍美国NGO在华慈善活动整体情况的报告,是《国际NGO在华慈善活动分析报告》项目课题的首份报告。报告以266家美国在华NGO为样本数据进行分析。 “这200个亿的资金对中国的影响可能比美国企业2万个亿的影响还要大。这200个亿,参与了多少中国法律的制订,多少中国人材的培养?”刘佑平感慨。 尽管有如此大影响,中国对国际NGO的政策和现实做法,却存在很大矛盾。刘佑平指出,一方面,大多数国际NGO合法身份也无法获得;而另一方面,又允许他们参与国内重大事务包括法律法规的研究制订。报告显示,1000家NGO中,大约只有不到3%在中国拥有正式合法的NGO身份。 “另一个矛盾是,我们只允许国际NGO来送钱,却不允许他们来劝募;同理,我们自己的慈善组织,也很少走出国门。慈善是无国界的,但我们的政策往往是单向的,而非双向的。”刘佑平说。 中国NGO应向国际学习 另外,报告指出,美国在华NGO对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影响,一是直接资助了许多中国的公益慈善项目;二是将国际NGO的价值理念、管理经验和专业技能带来中国,资助、扶植、影响了中国本土NGO的发展;三是在中国传播现代公益慈善和公民社会理念。 我们应该从国际NGO中学习什么?“美国NGO最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其独立的价值和使命坚守。”刘佑平说,而不是仅仅学习美国NGO的先进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 刘佑平认为,中国NGO不仅应该参与中国的社会建设,也应该向国际NGO学习,在国际舞台上拥有一席之地。“中国对世界的影响,仅仅靠购买欧美国债、开办孔子学院是不够的,应该让中国的NGO成为我国政府对外开放交流的重要补充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