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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80年代以来,非营利组织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迅猛发展,其在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不足、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正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英国是具有长期慈善和志愿传统的国家,非营利部门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布莱尔政府执政后,在促进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方面付出了极大努力。 2010年5月,代表保守党的卡梅伦政府执政,更加重视发挥非营利组织在社会公共服务中的作用,提出并启动了“大社会(Big Society)”计划,改变任何问题都依靠政府解决的做法,转向“小政府”、“还政于民”。公众不再单单指望地方当局或中央政府来解决他们面临的问题,而是有充足的自由和权力为自己的社区服务,从而建立一个“更大、更好的社会”。 “大社会”计划 根据英国全国志愿组织联合会(NCVO)《2010年公民社会年鉴》的统计数字,2007-2008年,英国有公民社会组织共90万家,总收入1570亿英镑,带薪雇员数为160万人。调查表明,每年有2040万英国人参加志愿服务,他们提供了相当于120万专职人员、价值215亿英镑的工作量。据联合会统计,2007-2008年,社会服务类的慈善组织最多,其次为文化娱乐和社区发展类组织。 在这种背景下,英国政府遵循“小政府、大社会”的方针,把越来越多的公共服务功能下放到民间,涵盖教育、医疗、交通、安全、信息技术和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具体做法包括:中央政府的权力向地方政府、社区及志愿者转移;允许人们自己制定相应的措施来处理住房、规划和教育问题;鼓励慈善机构和非营利团体经营一些公共服务;政府建立一个“大社会银行”,以支持计划的顺利实施。 据统计,英国政府每年用于采购公共服务的资金高达2360亿英镑,其中约11%的公共服务合同由社会企业与慈善组织执行。这使得政府在获得了具有高成本收益服务的同时,又支持了社会组织的发展。此外,英国政府还将每年博彩业收益的16.7%通过政府基金分配给全国的各类慈善组织,并设立面向公益活动的财政部专项资金。而计划中提到的“大社会银行”,又将银行的一些“休眠”账户中剩余的小笔存款集中起来,为志愿组织提供资金。而通过计算表明,英国政府每年实际获得了三倍于整体支出价格的公共服务。 在“大社会”计划内,公民参与的管理体系得以建立,地方社区被赋予更大的权力,人民的力量得到充分发挥。英国政府拿出10亿英镑培育社会组织和社会型企业,承担政府裁减机构后存在的公共服务空缺,公共服务的提供渠道得到拓宽。同时政府通过授权和分解责任,对人员实行聘任制或合同制,用市场的办法来解决行政问题,政府相应承担的职能减少,管理成本大大降低,服务效率明显提升,政府职能完成转型。 除了英国政府提供的必要支持,社区、社会组织、非营利社会型企业、个人之间也开始互相提供服务。特别是社区居民在社区运作中将同时充当设计者、提供者、生产者、使用者,他们可以根据个性化需求设计各项公共服务内容,整个社区将形成民主设计、决策、实施、监督一体化的社会网络。这样,通过挖掘和利用一切社会资源,做到资源的高效和最大化利用。 “大社会”模式倡导富人为穷人服务、能人为社区服务、人与人互相服务。鼓励人们互相接触、沟通、服务,以期望逐渐改变冷漠的社会人际关系,缩小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感,“让下一代生活在同一起跑线上”。 政策保驾护航 1998年,英国政府发布了著名的COMPACT,即《英国政府和志愿及社会部门关系的协议》,初次确定了政府和志愿部门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 2010年,卡梅伦提出了“大社会”计划后,对COMPACT协议做出了修订,引入了更加严格的问责机制,增加对政府职责履行状况的检查力度,并强化对政府违反协议行为的责任追究。 2011年,英国政府发布了《开放的公共服务白皮书》,第一次明确地指出,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是每个人享有的权利。白皮书对政府如何改进公共服务做出规划,将“选择”、“放权”、“多元化”、“公平性”和“责任”定为英国政府改进公共服务的五大关键原则。 卡梅伦指出,慈善组织或社会企业在试图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时,经常会遇到强大的阻力。通过白皮书的发布,政府将会为慈善组织与社会企业提供更多的帮助,让它们参与公共服务的公平竞标。 然而,以上政策和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更类似于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的相互承诺。 2012年2月28日,在历经漫长努力后,由保守党议员克里斯·怀特(Chris White)提交的《公共服务(社会价值)》提案经英国上议院终审一致通过。它要求英国政府部门在公共服务采购进程中选择目标机构时,不能只考虑其服务是否低价或高产,而必须考虑其服务所带来的社会、经济与环境价值,做到以一个公平的价格购买真正造福于当地社区的服务。 这一提案的通过,意味着英国正式以法律的高度规范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行为,并要求社会组织在履行公共服务合同时,必须考虑如何改善服务对象社区的经济、社会与环境福祉。 对于提案的通过,克里斯·怀特表示:“长期的努力是值得的,它将帮助成千上万的社区组织、慈善机构和社会企业赢得公共服务合同。我希望这部法案能够促进公共部门的文化变革,确保我们考虑公共服务的充分价值,最大限度发挥公民社会的作用,最好地利用公共资金。” 英国影子内阁部长琼·特里科特(Jon Trickett)谈道:“我希望这只是社会价值贯穿所有政府采购公共服务行为的开端。通过要求公共部门考虑如何改善社区的经济、社会与环境福祉,公共服务将朝有效并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大大造福于百姓。” 公共服务沿革 同许多已经建立起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的西方发达国家一样,英国政府对公共服务的改革也并非一蹴而就。二战后英国提出“福利国家”建设,并率先建立了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其后又主动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进行了不间断的改革。 20世纪70至90年代,面对政府财政压力过大、国有企业效率低下、政府失灵凸显的紧迫情况,撒切尔夫人和梅杰为首的保守党政府对英国的公共服务进行了以自由主义和市场化为主题的改革,取得了积极的影响,如:有效遏制经济继续恶化并使之有所好转、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引领世界公共服务改革创新等。但是其改革也陷入困境,对公共开支削减的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1997年,代表工党利益的布莱尔政府上台,英国的公共服务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布莱尔政府在总结分析前政府公共服务改革成就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顺应英国民众对公共服务质量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强调了公共服务良好合作的重要性,形成“政府、市场与社区、志愿组织等第三部门”合作,利用多种力量,推进多元治理,实现了公共服务的提升,取得了突出的成就:教育水平显著提高,教育质量明显改善;公共医疗更加便利,公民看病选择多样化;失业率下降;地方政府提供给当地公民的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而今天卡梅伦政府的“大社会”计划,则是英国政府顺应新时代、新情况做出的又一次深刻变革,力求培养和支持一种新的志愿服务、博爱和社会行动的文化,摆脱浪费资金、破坏社会风气的官僚作风,并让社区主宰自己的命运,让每一个参与者意识到自身改变周遭环境的力量。 (据《卫报》 高文兴/译) 链接 “大社会”计划的具体措施 1)社区自我运作 下放社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权力,免费为社区提供土地,由全体社区居民共同制定当地发展规划,并培训居民自我管理社区,自我提供服务。 2)购买公共服务 支持慈善机构和社会企业更多地参与公共服务管理。 3)成立以慈善为导向的公司 公司在社区的规划、建造和管理中承担具体业务,其赢利用于社区各项服务。 4)市场化操作 社区建设项目全部采用竞标形式,开发过程通过市场运作,公开透明,接受全体社区居民监督。 5)大社会银行 激活社会不良资产,盘活死账呆账,用于公共服务。 6)鼓励志愿活动 设立全国性的“大社会日”,把定期参与社区活动作为评价公务员的重要内容。 7)“国家公民服务”计划 让青少年参与两个月的夏季社会服务,使他们在未来成为积极的、负责任的公民。 8)确保政府信息公开 让公民更多地获得由政府掌握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