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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2年03月13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王文彪:鼓励社会力量治理荒漠化

    我觉得更多的是政策问题,国家应该给予一些政策,这些政策到位才能鼓励和拉动民间资本、社会力量来大力参与沙漠化的防治,开拓我们土地空间,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亿利资源集团公司董事会主席王文彪一直倡导荒漠化土地治理,《公益时报》记者从亿利资源集团获悉,今年两会提案,他也在这方面提出了建议,倡导大力鼓励社会力量治理荒漠化,积极拓展土地利用空间。

    据权威预测,未来20年,我国人口将超过14亿,土地缺口将高达10亿亩。同时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坚守。另一方面,我国的荒漠化、石漠化和盐碱化等未利用土地面积却高达30多亿亩,其中荒漠化土地26亿亩,盐碱化土地约5亿亩,石漠化土地约5亿亩。据有关专家研究和成熟案例证明,中国26亿亩荒漠化土地中的生态环境弹性较大,降雨量相对较多,历史上曾经遭受过人类破坏的荒漠化土地是可以治理利用的,且每亩改造成本约2000元左右。而盐碱化和石漠化土地的改造成本却要高达五六万元。改造治理荒漠化土地成为解决我国可持续发展用地的必然选择。 

    据王文彪介绍,以内蒙古亿利资源集团为例,其主要做法是在内蒙古自治区鼓励沙产业发展、保护草原生态等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按照产业化治沙的举措,从农牧民手里转租沙地,开展规模化的生态建设,大力发展甘草天然药业、沙漠旅游、清洁能源新材料等沙漠绿色经济产业,目前亿利资源已绿化沙漠5000多平方公里,带动了十几万沙区百姓脱贫致富,有效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了京津地区的生态安全,创建了一个“投资多元化、收益市场化、治理社会化”的沙漠治理新机制。

    一个原本单纯依靠政府投入的事业,变成了企业收益、生态改善、农牧民致富的新兴产业,成为我国西部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个新亮点。

    产业化治沙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遭遇了政策瓶颈。企业在产业化治沙过程中,仍要占用工业用地指标,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及其它各种税费,并且得不到国家的任何补助资金。更为突出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深层次问题。按照我国现行土地政策,农民沙地承包期一般为30年。治沙绿化、发展沙漠绿色经济的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企业经过二、三十年的治理,刚见到成效,就面临沙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这种不确定性极大地影响了企业长期投入的积极性,治沙事业受到更加严峻的挑战。

    提案中称,荒漠化土地治理和改造不仅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伟大事业,更是一项实现我国土地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性事业,建议将其列为国家战略,制定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引入民间资本,促进“土地再生”,拓展土地利用空间。

    王文彪提出三点建议:第一、赋予治沙企业沙漠长期使用权。建议国家延长荒漠化等未利用土地的使用年期至70—100年,并以最优惠的土地出让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实施产业化治沙。

    第二、给予治沙企业各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实行差异化的土地政策,在土地性质和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可出让沙漠等未利用土地给有意治沙的企业或个人,并确定治沙期限和目标,返还企业治沙土地的土地出让金,免征土地资源管理费。第三、开展产业化治沙试点示范。鉴于产业化治沙的模式、技术和机制已经比较成熟,建议国家选择内蒙古的库布其沙漠、科尔沁沙地和腾格里沙漠进行试点,出台相关土地、科技等方面的政策。

    (于佳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