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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08版) 危机呼唤慈善法尽早出台 全国政协委员、阳光文化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 杨澜 3月4日上午,新闻出版界政协委员、阳光文化网络电视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杨澜在她的微博上记录了这样一段话:十年前我做政协委员写的第一个提案就是慈善立法。那时国内年捐赠额只有20多亿,2010年这个数字已达700多亿,但现行法规存在空白或已过时,去年的一系列危机更说明慈善法的缺位。80年代开放市场,给民营企业成长空间,如今是时候开放社会事业,给民办非营利机构平等的法律地位了。希望不至于再等十年吧。 其实,在3月3日下午开幕式前,面对记者的采访,杨澜就介绍了今年的提案情况。 “今年我有三个提案,第一个是慈善法尽快出台,为慈善机构运行的规范化、透明度、应急力、成长空间方面做出统领性规范;第二个是关于文化产业发展,要鼓励更多社会力量的加入,而不只是依靠政府拨款的力量;第三个是关于母婴健康方面,希望能提高中国母乳喂养率。”杨澜说。 2003年杨澜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后,提出的第一份提案就是《完善中国民间非盈利性机构的成长环境》。在此之后,杨澜也曾多次在政协会议上提交关于“慈善立法”和“慈善日建立”的提案。 关于慈善立法,杨澜表示,慈善需要更多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调动,政府、市场和民间机构,应该成为慈善的三个支柱,现在显然社会团体、民间力量太过于薄弱了,国家在推进社会管理的改革,就应该允许在慈善方面,民间团体有生存和成长的空间。 3月7日,在万达铂尔曼大饭店的分组讨论上,杨澜说,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一方面要发展文化产业,另一方面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根据各国成熟经验,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资金来源包括三个部分:政府资金、市场运营和非营利性文化基金会捐助。目前,国内博物馆收藏经费非常有限,馆藏作品主要靠艺术家个人捐赠,很难成规模地成长和发展。建议在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上,积极引入非营利性文化机构的参与。 全国政协委员、空军政治部文工团副团长 韩红 2012年两会上的韩红,话不多,人很红。围着她的记者总是不少,她也一直微笑地配合拍照。韩红说,今年的提案继续关注儿童福利法的问题,履职5年,她很欣慰自己每年都有提案,很欣慰自己在认真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很欣慰在5年履职当中为老百姓说过一些实话。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空军政治部文工团副团长,韩红在2011年提出了关于“救助流浪儿童”的提案,并提出了四点建议:更新观念,增强未成年人国家保护意识;设立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建“三级监护干预机制”;提出可操作的明确司法干预权。 今年政协会议开幕式当天,韩红给自己记录了这样一段话:“还要坚持提案!关于贫困儿童问题、孤儿问题,我决心提到底!孩子们就是未来!”简短的几句话,但从连续的叹号中却能感受到力量与决心。 去年12月,韩红公布了自己成立“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的消息。不久前,韩红率领自己的爱心团队奔赴四川,以“韩红爱心基金会”的名义向居住在这里的一百名抗战老兵致以敬意并献上爱心。记者了解到,韩红“百人援蒙”计划将于今年7月展开。3月9日,韩红在微博上跟大家汇报了“百人援蒙”工作的进展——确定方案和行动线路等。 全国政协委员、青岛市副市长 王修林 全国政协委员、青岛市副市长王修林在提案中提出,为改善我国民间公益组织目前的信任危机,应该对其进行社会化、法制化、专业化、透明化改造。 王修林提出:首先,民间公益组织应加强社会化运作,保障慈善活动的公益性。 其次,国家应建立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推动民间公益组织建设制度化。一方面,整合现行法律、法规、条例等,尽快出台《公益法》,主要包括民间公益组织设立、从业人员资格、信息公开、慈善项目、社会捐赠、财务管理、第三方评估、政府监管、税收优惠等。另一方面,尽快出台《社会募捐条例》,主要包括公益项目分类、募集方式、财物使用流程、信息公示方式、反馈规制、绩效评估等。 再者,国家应建立完善现代民间公益组织构架,提高慈善活动专业性水平。 第四,对民间公益组织应加大信息公开透明的刚性约束,提高其政府监管的规范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