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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公布《民政部关于做好基金会2011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基金会2011年年度检查工作启动。 通知指出,近年来,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以基金会为代表的慈善组织发展迅速,并逐渐发挥重要作用,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基金会规范运作及公开透明也被提出更高要求。 根据通知,基金会年度检查将继续采用全国基金会管理系统进行年度检查的网上申报和审查(网上年检系统将于2012年2月25日开通)。 通知要求,基金会应在3月31日前提交年检材料,按时参加年度检查,确保年检工作在5月31日前完成。逾期不参加年检的,将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通知强调,要加强对基金会业务活动,特别是重大公益活动、接受捐赠情况、信息公布情况等的检查。 (据中国社会组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