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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怡冰/发自上海 ■新闻回访 今年春节,在上海工作的李智第一次自己开车回湖南老家过年,搭他车的还有5位同样在上海工作的湖南老乡。有趣的是,这5位免费的搭车者在这之前和李智素不相识,因为“春节回家顺风车”公益活动把他们聚到了一起并结伴回家。 2012年春节前夕,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秘书长王永和赵普、郎永淳、陈伟鸿、邓飞四位媒体人士在新浪微博上发起“春节回家顺风车”公益活动,倡议开车回家的车主通过微博发布空位信息,搭载同路人一起回家。 在“春节回家顺风车”活动顺利闭幕之时,一群公益人士也正努力将这辆“春节专列”驶入日常生活。 满载始发 2011年1月16日中午,李智在微博上发出了第一条顺风车乘客招募帖。“本周四或五,上海到衡阳,途安2.0,可坐3乘客和1司机(3年驾龄以上);湖南老乡优先,微博加V用户优先。” 这条微博发出不久便被大量转发,其中包括顺风车活动官方微博以及王永、邓飞等活动发起人。随之而来的询问和报名几乎让李智应接不暇。当天晚上23点48分,李智在微博上确认,空车位已全部被“领走”并公布了乘客的微博,出发时间和地点也同时公布。在短短12小时之内,又一辆顺风车“满载欲归”。 在出发之前,李智在网络上建了一个聊天群,让同行者们能够互相认识热络一下。对于“遇人不淑”的可能性,李智坦言,在行车前后,他连乘客的身份证也没看,但通过看个人微博和电话沟通,他基本可以判断乘客是否靠谱。 1月19日上午7点15分,李智发了一条微博“我们出上海了”。 一路上,李智通过微博播报回家的路况和行进情况。1月20日凌晨零点10分,李智在微博上写道:“送完大家,我也到家了。” 1月26日,李智又发出了从湖南回上海的顺风车乘客招募帖。这次的顺风车乘客是2位在湖南旅游买不到车票回程的上海游客。 对于这7位搭顺风车的乘客,李智没有收取任何报酬,但他希望乘客们可以为“免费午餐”捐款。春节之后,李智果然收到了“乘客们”的捐款反馈,这令他颇感欣慰。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活动参与城市达15个,参与网友超过10000人。 灰色地带 活动发起人之一王永是湖南邵阳人,他的顺风车已经开了13年,搭载过1万多人次。通过这次活动,他希望更多人可以加入到顺风车的行列里来。 王永曾在公开媒体发表过文章,表示春运动员拼车是一件“天时、地利、人和”的事。春运期间,铁路、道路交通压力甚大,这便是“天时”;“地利”是指微博,通过微博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和招募;“人和”指庞大的互联网用户。 “我觉得拼车最大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信任问题,另一个是安全问题。”王永坦言,无论是交通安全,还是彼此不信任带来的抢劫伤害,这些风险客观存在。在他长达13年的顺风车经历中也曾亲身遭遇过这样的险情。 为了规避这些风险以及交通法律法规上的壁垒,王永找了律师事务所起草搭车协议,并为车主提供免费的保险。 协议中明确了车主与搭乘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要求双方填写身份信息。“这样基本可以甄别是否靠谱。而且大家都有微博,看一下基本就能了解了。除此之外,还能通过电话等进行沟通,这样几个来回,遇到坏人的情况就很少了。”王永告诉《公益时报》记者,事实证明,协议对规避这些风险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在长达一个半月的活动期间,投诉为零。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翟呈群律师表示,“顺风车”公益活动中,车主和搭车人通过事先协商签订《搭车合同》,对“拼车”行为中的双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一旦发生纠纷,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风险。 在“春节回家顺风车”活动顺利闭幕之时,王永透露,他正致力于将“顺风车”驶入常态化。王永坦言,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他们首先要挑战的是一个制度壁垒,尤其是牵涉到“有偿拼车”。 据了解,目前并没有法律、法规对“顺风车”与“黑车”非法营运的区别进行明确界定。翟呈群律师表示,虽然我国现有法律并未对“拼车”做出禁止性规定,但是按照《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相关规定,“拼车”并发送资费给付的行为属于营业性道路运输范围,由于私家车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因此“拼车”收费就属于非法营运。 期待立法正名 “我个人赞同有偿拼车,但收费仅限于道路成本,比如过路费和油钱,我认为这不叫黑车。”虽然“顺风车”活动属于公益性质,不牵涉金钱,但对于依旧处于法律真空地带的“非营利目的的有偿拼车”,王永如是说。 为了让“顺风车”活动吸引更多人参加,并使其可以常态化,王永计划推出“公益里程”的概念。据介绍,“公益里程”类似于“时间银行”,顺风车跑了多少公里都将记录在车主的“公益里程”上,“公益里程”的作用是像信用卡积分一样换取相应的物品,例如电话卡、油卡等。王永透露,目前他们正在为此积极联系,已经有企业愿意与他们合作提供赞助。 与此同时,他们邀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北京市交通委、团市委、环保局等有关机构共同商讨,为“顺风车”行驶出谋划策。 要让“顺风车”能够长久并合理合法地行驶下去,翟呈群律师建议,交通部应出台相应的条款加以明晰责任认定,例如规定“如果是合理分担旅途费用的,则不认定为非法营运并进行处罚”,为“顺风车”正名。 作为“顺风车”的积极拥护者和实践者,王永表示,这正是他们下一步要做的,呼吁有关部门正视社会的实际需求。顺风车环保节能、有效缓解交通压力,他希望法律可以对友善的拼车行为进行保护,法律应该鼓励人们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