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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民政厅厅长吴洪彪推动下,江苏省出台了中国第一部慈善法规——《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开创了我国慈善事业地方立法的先河。 现阶段,中国有关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信托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以及财政部、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中各有部分条款涉及慈善相关内容。但是,关于慈善组织、慈善募捐和捐赠等慈善事业发展中的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仍然无法可依。 “由于国家统一的立法一时无法出台,制定省级慈善促进条例,就显得十分迫切。”吴洪彪表示:制定江苏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不仅有利于推动和规范江苏慈善事业率先发展,同时也可为全国人大相关立法提供实践探索。 吴洪彪认为,江苏能在全国率先为慈善事业立法,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江苏的慈善事业发展非常快,在全国位居前列。截至2008年底,省、市、县三级慈善总会累计募集慈善资金总量已超过100亿元,2008年江苏省其他慈善基金会的捐赠收入也达20.3亿元。第二个原因是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政策的鼓励;慈善基金的管理,需要法规来明确、规范。慈善事业的下一步发展的各方面都需要一部法规。 《条例》首次明确了慈善募捐的监管主体为当地民政部门。同时规定了募捐活动的主体为三类:一是慈善组织,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的组织,三是取得慈善募捐活动许可证的其他组织。另外《条例》规定,慈善组织应每年向社会公布慈善财产状况,慈善募捐和受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工资的列支情况等。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邓国胜表示:当前,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就是法律法规不完善,因此,《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的出台对于促进地方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江苏慈善事业的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目前,在江苏省的示范作用下,其他各地也开始积极启动地方慈善立法调研论证活动。 另外,在吴洪彪的推动下,江苏福利彩票2011年销售超百亿,在全国的排名攀升至第2位,这在江苏福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江苏福彩从此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简历:吴洪彪,1955年2月生,江苏淮安人。从2008年3月起至今,担任江苏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本报记者 徐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