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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一直是力帆坚守的信条。自1992年成立开始,集团董事长尹明善就携力帆集团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作为一家上市企业,力帆不仅坚持以“创新、出口、信誉好”三件宝回报社会,更勇于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近20年来,力帆已经累计向社会捐赠超过1亿元,用于“非典”防治、抗旱、抗洪、抗震等救灾活动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和教育事业。 公益与实业共发展 力帆集团自1992年成立伊始,就已开始积极参与公益事业。集团董事长尹明善一直倡导“宁可他人负力帆,不可力帆负他人”的企业理念。他表示,对于力帆来说,企业社会贡献活动决不仅仅是简单的慈善事业,它更是企业长期发展、创新和增强竞争力的源泉。 “是党和政府让我们先富起来,并不是要我们富裕起来后就‘为富不仁’,要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如果我们不在共同富裕上下工夫,那我们就对不起改革开放,先富起来做公益事业是理所应当的。”尹明善认为,企业家尽社会责任并不会减少财富。相反,由于尽了更多的社会责任,把企业建成和谐企业,企业的竞争力就会更强,就可以尽更多的力量让社会更和谐,企业的投资环境也会变得更好,企业就会做得更大。 一笔笔捐赠,一次次善举,力帆集团正以实际行动来回报整个社会,力帆将慈善公益纳入企业经营发展之中,随着事业的蒸蒸日上,力帆对社会的回报也在与日俱增。力帆多次向遭受地震、洪水的灾区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为灾区人民重建家园作出努力。2007年重庆特大洪灾,力帆集团紧急筹集资金人民币200多万元;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力帆集团先后向受灾地区群众捐款捐物480余万元;2009年涪陵洪灾,力帆集团捐款人民币100万元。力帆集团还在库区万州、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和内蒙自治区投资2亿多元,开发扶贫。2010年,力帆捐款1000万参与“绿化长江 重庆行动”捐资造林大型公益活动,以行动表达关爱,圆满地诠释了民族企业的责任感。 10年,100所学校 力帆集团董事长尹明善认为,国家要国富民强、繁荣昌盛,人才储备是最重要的。因此,力帆集团一直以来将资助教育事业作为集团从事慈善事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 在力帆所有的捐赠中,有近半数的资金被投入以发展教育为目的的“光彩事业”。“上学机会对于贫困地区的孩子来说非常珍贵,它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而教育作为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更应重视起来”。1993年起,尹明善携力帆集团开始捐资兴建“光彩学校”。 早在2001年中国共产党建党80周年之际,力帆便在井冈山、瑞金、延安、西柏坡、遵义五个革命老区投资200多万元建立了5所光彩小学,之后又以每年十几所的速度在全国建立光彩小学。2001年,尹明善公开表态,在10年时间内,力帆要建成100所光彩学校。2010年,力帆已圆满完成“百所光彩学校”的郑重承诺。截止目前,104所力帆光彩学校已遍布除台湾省之外的中国每一个省(市)、自治区,让近5万名学生获得了上学的机会。这不仅在民营企业尚属首例,就是在全国企业中也仅此一家。力帆集团这种努力回报社会、回报国家的义举,不仅为重庆,也为全国的光彩事业书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力帆集团的公益事迹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尹明善在公益事业方面获得的奖项更是数不胜数。除了被评为重庆市“健康形象大使”、“城市形象推广大使”之外,获得的市级奖项有:争光贡献奖、直辖十年功臣、杰出贡献英模、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国家级的表彰有: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光彩事业奖、质量管理先进个人、关爱员工个人奖、中华慈善奖。 “饮水思源,回报社会”是一个成功企业家及其企业在完善自身发展的同时向社会的一种感恩,力帆一直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参与构建和谐社会,把公益事业作为企业一项责无旁贷的社会责任,把慈善事业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永新动力,在企业发展的同时不忘奉献,积极投向公益事业,为和谐社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张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