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2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王勇
■ 本报记者 王勇
2018年我国成立慈善信托120笔,信托合同规模16.7亿元。规范慈善组织行为,登记认定慈善组织5000多个,备案在线募捐7400多项。
1月25日,在民政部2019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张卫星发布了上述数据。
2018年,民政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坚定有力
2018年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改造。
2018年,全国所有县(市、区)的农村低保标准均动态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519.7万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833元/人年;共有特困人员482.3万人,全年累计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334.6亿元。
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对象范围和类别、简化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合理制定救助标准、拓展完善救助方式。2018年,全国共实施临时救助1074.7万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21.6亿元,平均救助水平1131元/人次。
会同驻部纪检监察组印发《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从2018年起,用三年时间集中查处整治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部署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组织35个试点县(市、区)先行先试,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继续开展社会救助基层创新实践活动,鼓励地方开展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实践创新。
养老服务和福利慈善事业加快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报请国务院审议通过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21个省份建立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联合发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修订《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继续组织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试点。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分别惠及1000余万困难残疾人和1100余万重度残疾人。深入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启动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深化康复辅助器具行业放管服改革。
印发《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推进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智障与精神病人福利机构236家,床位7.2万余张,有关智障和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
围绕脱贫攻坚主题,组织第十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第六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和第三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成立慈善信托120笔,信托合同规模16.7亿元。规范慈善组织行为,登记认定慈善组织5000多个,备案在线募捐7400多项。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创新开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将村(居)委会任期调整为5年。贯彻实施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决策部署。指导地方平稳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媒体通气会,扩大社会知晓度,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组织指导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总结推广优秀社区工作法和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持续深化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全国街道服务管理等创新实验区工作。加强农村社区治理领军人才库建设,实施两岸农村社区治理人才交流。
完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者联动发展。
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有序发展
完成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试点,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措施,细化企业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减轻全国性社会组织审计费用负担,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支持各地采取购买服务、公益创投、孵化培育等多种方式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的数量超过80万个。
严格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公开募捐违法案件管辖、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等规章制度,出台部直管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办法,规范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范军民融合类社会组织、民办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规范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涉军事项管理。
联合出台《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全国累计有44万多人通过考试评价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各类社工岗位、服务站(室)、服务机构同比增长19.6%、38.9%、32.1%。标识志愿服务组织1.2万个,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志愿者超过1亿人,记录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2亿小时。
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拓展提升
颁布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排查儿童福利机构风险隐患,加强对标整改。成功举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活动,3万多个家庭直接受益。
据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介绍,首先,《办法》明确了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对象。除传统上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外,《办法》还根据《民法总则》、《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等,将收留抚养儿童的范围作了扩大,包括了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经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需要集中供养的未满16周岁的特困儿童;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同时,《办法》还明确,儿童福利机构可以接受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委托,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承担临时监护责任的儿童。
第二,《办法》明确了服务内容和程序。根据新时代儿童福利工作重心进一步向如何全方位保障儿童权益方向迈进的需要,为使儿童福利工作服务更加精细化,为儿童提供更有品质、更有尊严的生活,《办法》明确了儿童福利机构在入院筛查、户口登记、生活照料、医疗服务、康复服务、教育服务、依法送养、儿童离院、成年安置等方面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例如,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接收儿童后,应当及时送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和传染病检查;要根据儿童的残疾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康复服务;规定了除重度残疾儿童外,对于6周岁以上儿童,儿童福利机构要按照性别区分生活区域;女童必须由女性工作人员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等内容。
第三,《办法》明确了儿童福利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主要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食品、应急、财务、档案管理、信息化等相关制度,并逐一进行了细化明确。例如,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要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楼道、食堂、观察室以及儿童康复、教育等区域安装具有存储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就是不能有死角,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个月;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在交接班时重点交接患病等特殊状况儿童;要建立儿童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要保存儿童随身携带的能够标识其身份或者具有纪念价值的物品,因为小孩长大了以后可能对他个人找到父母还有一些帮助。
另外,《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还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设立公益慈善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有序参与儿童福利机构相关服务。鼓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过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项目等多种方式提高儿童福利机构服务水平。就是说有利于儿童的这些措施既鼓励社会力量、也鼓励专业机构共同参与相关的教育和服务。
此外,民政部还制定了《“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办法》,将于2019年3月1日起实施。据王金华介绍,为帮助广大残疾孤儿解除和减轻疾患困扰,实现融入社会、回归家庭的美好愿望,2004年5月,民政部启动了“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以下简称“明天计划”),为社会福利机构中0至18周岁的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孤儿进行手术矫治和康复,由福利彩票公益金提供相关的支持。多年来,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共投入13.3亿元,共帮助12.5万名残疾孤儿进行了手术康复,其中有2.5万名康复儿童通过收养途径回归了家庭。
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视察“明天计划”的时候提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明天计划’拓展规模、提高水平,使更多患儿特别是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孩子受益”。
为进一步推进项目的深入开展,让残疾孤弃儿童得到更好的医疗康复等服务,民政部又制定了《“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办法》。
第一,《办法》扩大了受益孤儿的范围。主要是0至18周岁所有孤儿以及年满18周岁以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如果需要还可以提供支持。
第二,《办法》扩大了项目资金资助范围。进一步明确资金资助范围包括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特殊药品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等项目,并适当降低了诊疗起付标准,提高康复资助限额以及住院服务费用标准,让孤儿得到更多实惠。
第三,《办法》规范了项目管理。优化了工作程序、简化了工作流程,要求各省级民政部门将“明天计划”工作作为儿童福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本省份年度常态化工作部署。最大程度的、最大限度地让孤儿及时得到康复治疗和手术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