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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论道公益基金会保值增值

2013-06-18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闫冰

 观点一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务税务系副教授龙朝晖:

现有税收制度制约基金会发展

我们国家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情况非常喜人,但是投资的收益并不高。根据2011年统计数据显示只有4.39%,总支出的压力非常大,平均达到了8%-20%。同时专职工作人员非常少,平均每家只有2.5个人,大部分是靠志愿者的志愿服务。

基金会现在的投资收益必须按25%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基金会公益支出不会从投资收益里扣除,因为投资不属于免税的范围,投资只有国库券是可以免税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又把基金会的支出给定死了,不能低于上一年资金余额的8%,同时行政管理费不能超出支出的10%。就是说我们每年必须有8.8%的支出。根据25%的税率来推算,我们要保持8.8%的支出,如果要保值的话,从本金投资收益也好,必须至少要有12%的收益。但是根据民政部的调研,132个大型基金会,有50个基金会在投资,其中非公募基金会的平均投资比例只有12%,比例是非常低的,只有约10%的基金会有可能实现保值增值。这个是什么概念?对非公募基金会而言,如果失去了固定的捐款和收入,而且又不能获得持续12%的收益的话,只需要几年的时间就会把所有的本金花光。

2008年两税合二为一之前,两税就是指内资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所得税,内资企业所得税允许税前扣除的比例是5%,对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公益捐赠扣除比例是据实扣除,很不公平。两税合一之后两个适用统一的标准,公益捐赠的金额在当年利润总值的12%以内,是可以在税收扣除的。因此企业只要进行合理税收筹划,他所有的公益捐款是可以免税的。那公益基金会的收入理论上讲属于公共资产,对政府公共产品的支出是起补充作用的,但必须按25%来征税。在两税合一之后,旧的不公平取消了,但是新的不公平仍然存在。

所以,现有政策不利于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美国税法认为基金会只需交收益的1%-2%的消费税,而英国税法认为,慈善团体的基金会应该免征所有收入所得税,只对非慈善团体的收入产生税。德国、澳大利亚、日本和印尼的规定是一样的,只要是他们的收入用于公益都是免征基金会的所得税,这是国际惯例。

观点二 南都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刘洲鸿:

基金会做好保值增值也是对捐赠人负责

作为基金会从业者,我对投资也有一些个人看法。从基金会的角度看,我觉得保值增值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这个道理很简单,现在通货膨胀很厉害,如果资金光放在银行,意味着资金在缩水,是对公益资金的不负责任。从基金会发展的本身来看,我认为这种投资增值还有别的意义。比如对于公募基金会,大家捐款都不愿意列支管理经费。如果有投资收入,用起来相对自由,可以弥足管理经费的不足,也可用于机构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等等。如果挣更多的钱,可以扩大你的受益群体,多做一些公益项目。

对于非公募基金会来说,应该有一笔自己的钱,通过资金的保值升值,持续发展,而不是永远依靠原来的出资人、企业来捐赠。我们知道很多的基金会,例如诺贝尔基金会、福特基金会,一开始很小,几十万美金,慢慢地做,现在福特基金会一百多亿了。它随着规模的增加,每年用于公益的资金也在增加。

还有一个基金会的独立性问题,如果你永远依靠出资方,就很难独立发展。基金会的投资需要注意合法、安全、有效,还有公益性的问题。投资保值增值挣钱以后,并不意味着大家多发工资和奖金,奖金、工资还是要根据基金会的薪酬制度来发,不能说今年挣了几百万然后给大家多发一些。这里有句话是《基金会管理条例》起草人之一朱卫国先生说的,“要放松对基金会赚钱的管制,杜绝基金会分钱的可能,保障基金会花钱的公益性”,他这里主要是针对基金会投资来说的。第三是对基金会来说,要防止道德风险。比如说有一些破坏环境的项目,基金会就不应该投资。第四个,还是要保证基金会资金的流动性。不能因为投资而影响了公益的支出,我们基金会做的投资一般最长一年,我们能预计到这一年有多少投资回报,公益支出不足的部分和投资收入不足的部分都是集团捐赠。

这几年,我们做私募股权、私募投资,最快的要三年才有收入,而且到三年收入还很低或者可以忽略不计。如果你要做这种投资的话,你就要考虑,未来几年你的公益支出从哪里来,像我们基金会是捐赠人承诺,近几年其实都没有投资收入,基金会的支出,每次通过的预算都是由原来的捐赠人继续捐赠。

基金会不用害怕投资失败,而应该提升自己的能力。比如成立自己的投资管理委员会,我了解很多的基金会内部有投资部,有专门学投资专业的人才,当然这样的人才可能会比较贵一点。我了解美国也有为专门公益机构理财的,叫Common fund,这个机构是由很多公益组织支持成立的,政府也很支持,给这个公司本身是免税的,这样它给公益机构理财的话就可以要求回报率低一点。它能够为公益组织包括基金会量身打造投资的计划,根据各个机构本身的特点来做。

以上谈是我的一些个人见解,南都基金会的投资具体的收益情况是这样的,除了2008 年是赔,其他年还不错。

我们2010年开始做信托,西安信托,做了两笔共5千万。2011年又续了一年,回报率是大概10%。2011年以后,做的是私募股权,是通过红杉资本来做的。私募投资周期比较长,回报比较慢一点。

观点三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徐立:

如何利用信托保值增值

在基金会的投资管理方面,个人认为跟任何的企业和个人投资的原理是差不多的,一是控制风险,二要有投资回报。无非是两个原则,一是风险的管理要优先于投资的收益,第二是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和风险的承受能力来选择合适的产品,最好买一些自己比较理解、明白的投资产品,这样有助于降低风险。

从安全性上来看,国债、银行理财是最安全的,债券也是比较安全的,信托的产品从目前来看还是比较安全的,股票、基金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本人买了十年的基金,到现在还是亏损的,股票就更不用说了,说句玩笑话,因为这个我在家里一点地位都没有,老婆买一套房子倒是翻了倍。

所以在基金会投资的稳健性和高收益方面,至少信托产品比较安全,有抵押。例如我们发行的广东省的一个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年回报是12%,而且有大量非常好的黄金的土地做抵押,有企业法人代表的连带责任担保和政府的财政收入担保。所以公益基金会如果理财能力有限的话,买这种产品比较安全。

什么是信托?就是获人之信、受人之托、遵人之嘱、代人理财。信托的特征有“五个性”:合规性、独立性、低风险性、投资领域的广泛性、盈利性。其中独立性的意思是如果某一个企业委托信托公司成立一个公益基金,要把一笔投资收入捐到一个公益事业当中的话,最好选择信托公司成立一个公益信托。这个公益信托成立以后绝对不会因为企业本身的破产、债权债务纠纷、法人代表的死亡等原因而倒闭。这个信托基金是独立的,不会受任何影响,这样就能确保受益人可以长期得到有效的帮助。

近三年来,信托行业的业务收入大幅度增加,说明信托行业已经成为整个理财市场非常需要的业务,也成为很多企业所需要的业务品种。在基金会利用信托的方式方面,国内基金会大多数没有配很强的专业理财人员,也没有很高的理财要求,所以大家可能用比较简单的方式选择信托产品来购买,使得保值、增值这些问题能够解决。第二个方式就是单一信托,这比较适合一些管理能力比较弱的基金会。

(以上观点由闫冰根据第四届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专题论坛:基金会保值增值策略与实践分享”实录整理)

延伸阅读

相关法律规定

1981年,我国第一家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当时还没有针对基金会资产管理的法律监管。1988年,《基金会管理办法》出台,基金会被定义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实际管理中,中国人民银行更多地关注基金会所拥有资金的安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基金会可以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也可以购买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同时限定“基金的保值及增值必须委托金融机构进行”。

2004年,在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投资亏损和中国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捐款被骗做抵押担保贷款等事件发生的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会进行了大规模整顿。

整顿结束后,国务院出台了《基金会管理条例》,其中第二十八条针对基金会资产管理进行了规定:基金会应当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时明确了责任人:“基金会理事会违反本条例和章程规定决策不当,致使基金会遭受财产损失的,参与决策的理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12年下半年,民政部正式印发《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对于基金会的保值增值行为作了更为可操作性的指导。指出:“基金会可用于保值增值的资产限于非限定性资产、在保值增值期间暂不需要拨付的限定性资产”,“基金会进行委托投资,应当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进行”。

2013年年初,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就本市首个《北京市慈善事业促进办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中明确提出:鼓励基金会按照规定开展资金募集和资金运作,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