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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小学教师开展公益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3-06-04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涂元玲

学校教育是影响青少年成长的主导力量,学校是公益教育开展的重要场所和主体。学校教育中最为关键的要素是教师,教师对公益教育的认识、认同及开展公益教育的素养是决定学校公益教育开展情况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因此,在公益教育开展中,需要了解教师的有关情况,以准确把握在中小学开展什么样的公益教育,并有效地引导教师参与到公益教育中。

北京市海淀区位于北京城区西北部,其辖区内约一半区域的学校为通常意义上的市区学校,另一半区域的学校为郊区或农村学校;既有在北京市办学层次处于一类的学校,也有办学层次较低的学校。因此,在该区域选择若干学校进行调查具有较大的代表性。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院的公益教育研究所对该区21所学校的1000名教师进行了公益教育方面的调研。调查发现,目前小学教师对公益教育的了解和开展的公益教育有限。

公益认知缺乏深度

大部分小学教师对公益有一定认识,但是不够全面和深入。对“公益”的认识主要局限在常识意义的理解上,偏重于“指向于他人的”,而缺乏指向于“集体”或“社会”的理解。

在“您认为公益是   ”的多项选择调查中,被选择最多的选项是“为他人服务”,占教师总数的83.8%;次多的选项是“志愿精神”,72.9%的人选择了这一项,说明了大部分认为“公益”是一种自愿的行为,甚至有36.2%的人认为公益是“牺牲自我、不求回报”的行为。有53.9%的教师认为“公益”是“公共利益”。比较而言,认为“公益”是“指向于他人的”人数比认为是“公共利益”的人数多29.9%,接近三分之一。

对“公益教育”这一概念,有16.6%的人没有听说过,有69.8的人“了解一点”,两项合计为“86.4%”;“比较了解”和“非常了解”的共占13.6%,说明大部分教师虽然对“公益”一词不陌生,但是对“公益教育”的了解较少。就目前的理解来说,认为其与“品格、道德教育”最相似的教师比例最高,达到64.5%,有62.8%的人认为其是“培养志愿精神”,一半左右的教师认为其与“人文教育”、“公民教育”、“素质教育”相似。

公益教育的实施有哪些作用?在公益对儿童的影响方面,教师更为看重“指向于他人”的方面,91.3%的教师认为是让学生“学会关心他人与社会”、“增强社会公德意识”,而选择公益教育的影响是促进孩子自身发展的“提升沟通、交往能力”和“接触社会、开阔视野”的比例分别是75.6%和79.5%,认为公益教育能够“培养(儿童)学习及行为习惯”的教师仅有44.1%。

公益教育偏重人文类课程

大多数小学教师认为公益教育的实施途径主要为德育方面的课程与活动,是否能融入到其他学科教学之中,与这门课是否有活动形式的教学有关系。

与上述关于公益及公益教育的认识相关的是,“在哪些课程或活动中体现公益教育”的调查中,有超过50%的教师认为不能在品德课程、班会活动或德育活动之外的课程中进行。

除了品德课程之外,认为在语文学科中可以融入公益教育的教师最多,可能与语文的人文性是有关系的。在小学教育中,语文教育既担负着工具性的教学读写等之外,还肩负着对学生进行“人文”教育的任务。英语、数学、体育和科学被选择得很少,这与教师关于这些学科的学科观有关系。

深入分析,教师认为一门课能否融入公益教育,与这门课是否有活动形式的教学有关系,结合项目组的访谈内容可发现,大多数老师都认同公益教育需要通过一系列有计划的活动,才能将公益理念落实。

选择“艺术”和“健康教育”的人数比语文之外的其他学科多,可能是因为艺术、健康教育中的活动居多;选择“科学”的明显比选择英语、数学、体育的教师多,也可能是因为这一学科中的活动比其他学科多。

时间、精力、安全问题突出

调查中发现,目前中小学教师开展公益教育的情况较少,并且不同学校存在着较大差异。那么,教师开展公益教育与哪些因素相关呢?时间、精力、安全问题是影响小学教师选择开展公益教育的重要因素。这可能与他们关于公益教育主要以“活动”形式开展的认识是有关的,因为认为是“活动”,因而就认为需要在正常课堂教学活动之外安排单独时间开展,这势必“挤压”当前师生的教育教学和学习情况;因为认为是“活动”,尤其是“服务于他人”的活动,就认为需要走出校门,因此就会存在着安全问题。

家长是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影响因素,尤其是作为儿童的监护人,可以决定孩子是否参加日常教育教学之外的活动,因此,了解教师与家长沟通和争取家长支持的能力是很重要的。关于公益教育,有46.0%和42.1%的教师认为“家长的重视程度”是学校开展公益教育和教师开展公益教育的影响因素,这一比例接近调查教师的一半。

由于目前中小学教师所认为的“公益教育”开展的并不多,因此,调查中了解了在教师所在班级的家长对学校要求的配合程度情况,发现教师认为家长在学生的安全方面的配合程度最高,95.1%的教师选择家长“大多数配合”或“全都配合”;教师认为家长配合程度次于“安全”的是“收费”,87.3%的教师认为“大多数配合”或“全都配合”;再次是学习方面,87.1%教师认为家长“大多数配合”或“全都配合”;而在行为习惯、卫生健康、社会参与/活动方面,家长的支持程度明显比前两个方面低,分别有77.5%、82.7%和80.7%的教师认为家长在这些方面是“大多数配合”或“全都配合”。

大部分教师在开展公益教育中需要其他教师协助和支撑,而目前涉及到公益教育课程或者活动开展的教师主要包括:综合实践课老师、班主任、品德与生活(社会)老师、德育老师及少先队辅导员等,多为学校的非重点学科教师,难以取得支持。在对近期(一年以内)参加的公益活动进行调查时,作出回答的教师中,85.6%的教师说明他们的活动得到了其他老师的较大支持或有其他老师较大程度的参与,88.9%的教师说明他们的活动受到了参加教师的积极评价。实际上,如果不能获取其他教师的支持,单个教师开展正常教育教学之外的活动,是存在着一定困难的;如果没有得到其他教师的积极鼓励和评价,将难以进一步开展下去。

就影响“教师”开展公益教育的因素方面,教师的教学任务重被参加调查的教师列在第一位,72.3%的教师认为“教学任务重”是影响他们开展公益教育的最重要因素;其次是学生的学习任务,50.6%的教师选择了这一项;再次是家长的支持程度,为42.1%。认为这三个方面是影响教师开展公益教育因素的教师人数远远超过选择其他项的因素,选择其他项的教师比例均在30%以下。

教师、学校、政策联动

调查显示,推进小学教师开展公益教育需要教师、学校、政策联动。

在实践中,学校或教师个人是否真正地认同并实践公益教育,他们关于公益教育的认识具有决定性作用,否则尽管他们认为公益教育很重要,但是因其是“活动”等的认识而认为自己没有时间和精力开展就放弃或拒绝了。教师培训中,厘清公益教育的概念和帮助教师在认知层面把握公益教育的意义和途径是重中之重。

要充分利用学校的既有相关基础。将公益教育与各类既有活动整合起来,一是使公益教育更好地在学校立足,并被师生认同;二是通过这种“整合”切实减轻师生思想上的压力,也减少他们准确认识和实践公益教育的时间与精力。

评价是影响公益教育能否切实实施的关键因素,因此,在实践中,需要在政策层面实施有关公益教育的评价。

(作者系北京教育学院副研究员涂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