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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语的中红会社监委

2013-05-21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张明敏

2012年12月7日,中国红十字会(以下简称“中红会”)在北京宣布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监委”)成立,通过社会遴选聘用16名社会人士担任社会监督员对中红会项目进行监督。

社监委秘书长、北京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伟民当天对公众表示,“监督与被监督是相辅相成的,红会启动社会监督机制,成立委员会,这些委员背后是更多更广泛的社会公众,他们本身的一言一行首先是受社会各界监督,受社会公众的评判”。

可就在黄伟民的这番表述5个月后,社监会委员们却达成统一意见,涉及社监委相关事宜委员们个人不再接受媒体采访,选择等到6月9日年中会后再作回应,当前一切事宜由秘书处安排回复。

几个月来社监委的监督进程并不平坦,常常饱受质疑和诟病,公众向其反映的一系列问题,包括涉及红会虚开发票、万元帐篷和餐饮发票、扣留2.5亿日元中国劳工慰问金、艺术家方力钧等百名艺术家义拍8472万元善款使用等,但是社监会的回答几乎均被公众扣上了辟谣、澄清、辩护、解释的帽子,网友们质疑——“这也叫第三方监督?”

而随着“重查郭美美”风波的不断发酵,质疑声浪更是登峰造极。

社监委还是公关部?

5月13日、16日,网络爆料人周筱赟在天涯论坛上分别贴出《红会公关部真相:只辟谣不监督的“社会监督委员会”黑幕大起底(上篇)》和《红会社监委黑幕(中篇):社监委重查郭美美是和红会演双簧》两篇爆料,帖子一出将多日备受质疑的社监委再次推上风口浪尖。

周筱赟在帖子中说,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监委”)就是中红会的公关部,只辟谣不监督,社监委委员兼新闻发言人王永实际控制社监会(指王永的公司与中红会有不当利益牵连),重查郭美美就是在与红会演出双簧,社监委财务并不独立等等,这严重影响社监委对红会监督的公平、公正性。

帖子中称,社监会的新闻发言人王永以举办项目为名与中红会合作,并在成为社监委委员后,于2013年4月间通过自身公司举办“国内十大品牌女性”活动之机颁奖给红会现任常务副会长赵白鸽,有致社监委不公平监督的嫌疑。

帖子发出当天,王永即在个人微博上就质疑逐条做了说明。但对于王永的回复,周筱赟在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回复均没在点上,这种面上的说法太过于笼统,没什么实际意义。”

“社监委运作经费、办公场地根据《章程》由中红会提供保障,这种状况下,社监委每一笔钱支出都要得到中红会批准,如何能够称作社监委自身独立?再则场地和工作秘书也由中红会提供,这种方式运作,我们向社监委举报还能够得到有效、公平执行么?社监委就是中红会的一个内设机构,这种监督毫无意义。”周筱赟说,“王永在成为社监委委员前后,自己公司都与中红会有着紧密联系,拉中红会合作、颁奖给中红会领导,你还说要独立监督它,我不明白?”

面对周筱赟的质疑,王永对《公益时报》记者称:“社监委当时找到我,希望能够担任委员,我当时也考虑了很久,但我看到红会这块品牌,我自身就是做品牌的,感觉到可以试一试,在这种情况下我答应了做他们的社会监督员。”

“作为中红会社监委一名委员,我们接到公众质询后,根据《章程》会向中红会询问并调查,委员们自己开车前去调查,都是志愿者,不拿中红会一分钱。”王永说,“关于自身公司事宜,微博上已经做出过回复,自己公司与红会之间无任何利益往来,举办活动和颁奖并无不妥。”

但根据《公益时报》记者查询社监委《章程》第十一条“社会监督委会委员的义务”中第4款规定:“当被监督事项与本人利害产生利益冲突时,委员应当主动回避。”

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认为:“评选赵白鸽为‘十大品牌女性’时王永已是中红会社监委委员,王永的机构又推动这样的评审,就易引起社会对王永作为社监委委员的公正性产生疑问,合作最好避免,更何况给人荣誉?因为容易有利益牵连,会对其监督带来不公正判断。”

为何委员们集体失声?

2012年12月7日,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在北京成立,当天就召开第一次社监委全体会议,委员们纷纷在个人微博上发出消息,当时就有中红会与社监委委员称,“这甚至比当天中红会官网发布这一消息还早,社监委具有很好的独立性”。

这样活跃的互动的依据应该是“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的义务”第3款规定:“主动征集并反馈社会舆论和公众对红十字会的意见和诉求。”

但如今委员们却是三缄其口,避而不谈社监委任何信息,均称要等到6月9日社监委举行年中会议后方做解答,这与先前委员们的活跃程度形成鲜明对比。

《公益时报》记者联系到社监委白岩松、金锦萍、杨团、刘姝威、吕红兵、迟福林、张勇、邓国胜、黄伟民等9位委员,他们对于涉及社监委事情都不愿意多谈。社监委主任委员迟福林对记者表示:“现在自己不谈社监委任何问题,在6月9日年中会上,我们会对社监委之前提出的一系列问题进行集中讨论,形成意见后再向媒体公开。”

社监委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邓国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现在不愿意多讲就是因为规则,6月9日年中会议上我们就会讨论社监委规则,之前很多人都说话,这让社监委声音不太统一。”

邓国胜告诉《公益时报》记者:“6月9日前委员不再对媒体发表有关社监委任何言论是社监委自己做出的决定,跟中红会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那么,6月9日的年中会究竟会讨论什么内容?

社监委主任迟福林告诉《公益时报》记者:“6月9日年中会上我们会讨论之前部分委员提出重查郭美美、芦山地震红会接受捐款事宜,当然也包括社监委内部发言规则问题,等等。”

社监委秘书长黄伟民也表示,“之前关于很多细节社监委都在官方微博上进行过回复,包括是否重启调查郭美美事件,社监委使用的资金、场地、工作人员,我们也会进行账目公开,但这一切需要等到我们6月9日年中会开会后才能决定,媒体有时候太急了,社监委刚成立不到6个月,应该说很多地方还需要完善,这需要时间。”

如果重启调查郭美美事件,社监委又将发挥多大作用呢?黄伟民坦言:“这确实是目前面临的一个难题,这次开会我们就要对这些问题进行讨论确定。”

现任中红会社监委委员的北师大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早前于2009年6月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担任过委员一职,两次社监委委员的经历使王振耀在谈及社监委问题上有着充分的话语权。

他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表示:“作为一个准政府背景的机构,能让社会成员来监督自己,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在中国,公益领域的第三方监督太重要了。”

“社监委和中红会就应该是一种监督关系,但这种监督是一种咨询性监督,不是一种体制性监督,这就是一种改革的尝试,在中国目前公益组织中,太需要这种第三方监督了,应该把这种第三方监督引向更多公益领域。”王振耀说,“社监委是沟通公众和中红会的一个桥梁,把民意和社会意见集中归纳出来向中红会反映,并快速向公众回应相应质疑。”

杨团委员在微博中发言:“红会从性质上说不是政府组织,但是体制上是参公单位,这就是红会必须改革的理由。在参公单位中如何做社监委,如何通过一些措施让其渐变,这是一个探索中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