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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与慈善组织等建立联动机制!湖南七部门印发方案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

  记者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成效,湖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教育、公安、团委、妇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与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协调合作,促进形成立体化、全方位保护与犯罪防治工作体系,推动构建综合保护格局。

  据了解,《实施方案》共分三部分计14条,从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思想观念、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机制、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特色制度等三个方面,对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进行了职能部门责任分工,通过制度化建设,强化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中的协同共治。

  《实施方案》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抓前端、治未病,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法治思想教育。该方案将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防治必修课嵌入学校教育体系,推动并协助大中小学建立完备的法治课学科体系,确保中小学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等落实。方案通过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质量水平。

  二是强调一体保护,全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强化一体化处理机制,推动涉未成年人“三审合一”实质化。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案深入剖析案件背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及司法保护薄弱、不到位等情形,形成报告附卷,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与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主体切实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职责。

  三是“六大保护”融合发力,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案提出,完善公益诉讼机制,制定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拓宽线索来源。完善社会观护制度,创新“办案专业化与帮教社会化”工作思路,探索建立由观护总站、观护点、观护基地综合构成的社会化帮教矫正体系。推进关爱救助制度。积极与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慈善组织等建立联动关爱救助衔接机制,对确有需要的未成年人予以经济帮扶、转学安置等帮助,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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