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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的社会企业处于盈亏平衡状态 《社会企业蓝皮书: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研究报告(No.1)》发布

  我国社会企业萌芽于改革开放时期,在2015年社会创业风潮下初步发展,逐渐形成独特的中国模式。近日,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社会企业蓝皮书: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研究报告(No.1)》(以下简称《报告》),旨在引导中国社会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社会企业”定义

  尚未达成共识

  《报告》指出,根据“中国社会企业行业调查问卷”数据,我国对“社会企业”的定义尚未达成共识。有人认为社会企业属于非营利组织,有人认为社会企业是企业,还有的认为社会企业是介于非营利组织和企业之间的存在。因此,社会企业既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特殊的企业,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学界对社会企业的认识有一个共同点,即认为社会企业根植于社会创新。

  社会企业虽然以商业运营为生存手段,但其以社会使命为目标驱动。社会企业的产生受力于社会需求,成长于经济价值创造,能够创造社会价值;同时以实现经济绩效为可持续生存方式,通过将经营所得再投资于社会事业中,生产出更多的社会价值。

  《报告》提到,定义“社会企业”的核心,除了弄清楚分红限制和资产锁定外,还要明晰其社会属性、主旨,围绕解决社会问题、推动社会变革的行动和成果,确保社会目标的持续不飘移。因此,社会企业被视为推动我国第三次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抓手和助推器,是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创新组织载体。探索中国社会企业的发展历程,展望中国社会企业的发展前景,这对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中国社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社会企业发展

  面临一系列问题

  《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企业萌芽于改革开放时期,经过2010年至2014年间的艰难探索,在2015年社会创业的风潮下初步发展,并逐渐形成独特的中国模式。无论是社会企业的制度环境还是内部能力近年来都有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与此同时,中国社会企业也面临着制度不完善、社会认知不足、组织能力较弱等问题。

  根据调查,中国社会企业具有多元法人性质,企业营收普遍存在收入有限的情况。数据显示,65.5%的社会企业是企业法人,32.2%的社会企业是非营利组织,2.3%的社会企业为合作社,这表现出社会企业具有多元法人性质。

  另外,当下社会企业普遍对于认证工作比较重视,已有35.6%的社会企业通过国内认证;获得国外认证的社会企业有3.4%;有30%的社会企业还没有开展相关认证工作;处于申请认证中的社会企业占总数的13%。

  从调研情况来看,目前社会企业营收普遍存在收入有限的情况。47%的社会企业处于盈亏平衡状态;35%的社会企业一直处于盈利状态;18%的社会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统计数据显示,社会企业多分布在四川、上海、广东、北京等地,其中分布在四川的比例最高。

  《报告》指出,目前中国社会企业的立法环境还不成熟。

  尽管国际上对社会企业的认证已经形成了政府主导模式、社会主导模式、政社合作模式,但国内社会企业认证仍停留在行业认证和地方认证阶段,社会企业发展仍面临合法性不足的难题。为此,独立第三方推动认证会是一个可行的选择,为社会企业整合资源提供合法性身份。

  在实际运作中,社会企业可以细分为社会问题导向型、概念推广导向型、专业技术导向型以及混合发展导向型。要推动社会企业进一步发展,人才储备是重要的持续性动力。目前,中国社会企业员工规模整体较小,以志愿者为主,人才质量较高,但是人力资源体系有待发展,未来还需要政府、社会、市场合力推动社会企业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我国社会企业

  生态系统正在生成

  不过值得肯定的是,《报告》指出,中国社会企业的生态系统正在生成。社会企业生态系统的改善有赖于政策法规、融资方案、人力资源和支持机构四个方面的支撑。而社会企业的发展也会反哺环境,进一步促进第三次分配事业蓬勃发展,激活社区资源,促进社会创新,鼓励社会创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治理创新。

  《报告》显示,北京、成都、顺德和杭州的社会企业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果,积累了较好的经验。这些经验包括但不限于良好的制度供给体系、先进的发展理念、协调的政社关系以及深厚的慈善文化与创新精神。这也表明,社会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的推动和努力,也需要社会企业强大自身、做好战略规划、建立核心竞争力。

  《报告》强调,中国社会企业未来将走向法治化、专业化、职业化。未来,社会企业的发展既面临挑战又存在机遇,只有通过法治化、专业化、职业化等途径,构建起发展支持网络,平衡社会企业的商业和公益属性,才能更好地发挥治理效能。

  (据《光明日报》、界面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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