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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引入司法社工 开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服务新模式

  为进一步完善灵宝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整合司法力量与社会力量,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及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帮教工作更加精准有效、保护救助工作更加扎实有力,10月11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轩合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举行签约仪式。

  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的引入,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实到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心理疏导等特殊程序中,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的具体举措,也是培育、调动有效社会资源,提升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水平的有效方式,更是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相结合的具体体现。

  签约仪式上,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维革致词强调,“通过引入司法社工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不仅有利于提升灵宝市院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专业性,而且对提升灵宝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专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将未检检察官刑事办案和社工专业帮教服务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帮教挽救的新途径、新模式和新方法,合力开展好帮教工作,为维护灵宝市青少年健康成长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轩合司法社工部主任王秋华介绍了机构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希望以此次项目落实为契机,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精准的社会工作服务,助力灵宝未检工作先行,建设具有灵宝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机制。

  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引进司法社工服务,标志着检察院未检工作在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下一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司法社工资源深度融合,同时也将结合本地特色和资源,不断完善符合灵宝市检察工作规律的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推动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本土化,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社会化建设,为灵宝市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据灵宝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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