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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六部门联合印发方案 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

  社会工作人才是国家六支人才队伍之一,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广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支持专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人才培养渠道、人才评价、人才队伍、激励保障等四方面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运行机制。

  《实施方案》要求,着力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2025年,实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5万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到2.5万人;到2035年,建成一支政治过硬、群众认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切实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人才支撑。

  在“拓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渠道”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一是发挥院校人才培养主渠道作用,鼓励区内院校利用现有资源,开设不同层次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建立起包括继续学历教育、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在内比较完整的教育体系。二是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技能培训,建立分级分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体系,加大社会工作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三是实施重点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加大本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结合“百万农村党员大培训”、村“两委”干部轮训工程,将村“两委”成员、年轻党员、乡村振兴协理员等纳入培养范围。

  在“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机制”方面,一是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政策,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符合区情的、科学化和社会化程度较高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分层分类职级体系,进一步落实国家社会工作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的政策,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三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标准建设,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考核评估制度,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业领域、单位性质和岗位胜任力要求,分类形成由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构成的社会工作岗位职责规范,明确考核评估标准、机构和纪律措施。

  在“壮大重点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一是拓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领域,适应乡村振兴和社会工作发展需要,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途径。二是合理布局多领域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引导企业、具有社会工作服务需求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设立社会工作岗位,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是推进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社会工作标准体系建设,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社会工作督导、福利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流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等方面加快制定地方标准,推动不同领域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标准化建设。

  在“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方面,一是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地位,将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等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有特殊贡献中青年专家、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等支持范围。二是健全社会工作薪酬待遇体系,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工作薪酬保障机制。三是推进人才交流合作和引进,开展区域间协作,加强对口帮扶地区间的合作带动力度,主动对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先进地区搭建结对帮扶机制,选派资深社会工作者和专业督导赴区内农村地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边疆地区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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