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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全面小康成就和“十四五”残疾人工作主要安排发布会举行 我国已将1076.8万困难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

2021/08/03 12:51公益时报 王勇

新闻发布会

  ■ 本报记者 王勇

  7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残疾人全面小康成就和‘十四五’残疾人工作主要安排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十三五’时期,71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摆脱了贫困,1180多万残疾人纳入了特困救助供养和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惠及了2600多万残疾人。各级财政对残疾人事业的资金支持比前五年增长90%。

  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也达到了95%,近50%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就读,实现了融合教育,还有5.8万名残疾学生进入了高等院校就读。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80%,其中近百万残疾儿童得到了康复救助。五年来,共为601.9万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五年来,新增城乡就业残疾人达到180.8万人。860万城乡持证残疾人实现了多种形式的就业。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活跃,社区文体活动参与率由五年前的6.8%提高到现在的17.8%。

  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到2035年,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国家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相适应,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将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1076.8万困难残疾人纳入低保

  关心关爱残疾人,是民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据国务院残工委副主任、民政部副部长詹成付介绍,“十三五”以来,各级民政部门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履行民政兜底保障职责,全面助力残疾人脱贫攻坚。

  及时调整完善农村低保政策,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离户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的政策,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截止到2020年底,累计将1076.8万困难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将107.5万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实施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并加大了临时救助力度,累计救助残疾人和精神障碍患者15.6万多人。全面建立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为1212.6万多的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1473.8万多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实施“福康工程”项目,为6万多名贫困残疾人配置了康复辅助器具,开展手术、矫治和康复训练。

  第二,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积极做好失智失能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经济困难老年人的高龄补贴、失能老年人的生活护理补贴已基本实现了省级范围内的全覆盖,实施了家庭适老化改造。制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政策,将父母双方均为重度残疾人的8万多儿童、父母一方为重残的4.79万名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持续实施“明天计划”项目,累计投入17亿多元,为22.3万名孤儿实施手术治疗和康复训练。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帮助残疾儿童等困境儿童解决了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和监护等问题。推进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累计投入18亿多元实施机构建设项目,有关机构已经达到144家,床位6.7万多张。同时,还积极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促进精神障碍者回归和融入社会。

  第三,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持续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创新发展。

  推动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牵头建立了22个部门参加的部际联席会议,组织25个地级市开展国家级综合创新试点和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目前已经惠及16万多人次,助力残疾人生活品质的不断改善。建立了一批示范性康复辅助器具的产业园区和生产基地。

  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詹成付表示,民政部门要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立足民政职责,继续加强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努力推进我国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做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在残疾人民生兜底保障方面下功夫。要扎实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将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内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的政策纳入低保,研究推动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推动建立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施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的跨省通办,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精准化管理水平。

  二是继续在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方面下大功夫。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面向社会残疾儿童拓展服务,推动机构内适龄残疾儿童接受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加强社区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助残方面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在扶残助残上的积极作用。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区康复服务广泛开展起来。

  三是继续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方面下功夫。要发挥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完善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政策体系,开展第二批康复辅助器具国家创新试点,加大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着力解决技术上的“卡脖子”问题,扩大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的供给。建立健全保险、福利、救助、慈善相结合的支付保障体系,加强服务和应用推广。

  进一步提高补贴的精准化水平

  据詹成付介绍,截至2020年年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惠及了1212.6万困难残疾人、1473.8万重度残疾人,已经成为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打赢脱贫攻坚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民生保障制度。

  詹成付表示,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从2015年国务院下发文件开始。经过五六年的实践,制度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都进行及时的完善和调整,主要做了三方面的事情。

  一是针对补贴标准偏低难以满足残疾人需求的问题,从2019年开始建立了“两项补贴”的动态调整机制,通过这个机制,尽可能使这些补贴标准能够及时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当地的财力负担水平相适应,从而更好地兼顾残疾人生活的长期性问题。

  二是针对补贴申领不方便问题,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补贴资格认定的跨省通办。自今年上半年开始实施,截至今年7月26日,全国已经受理了跨省通办申请案例363例,经过审定以后,成功办理了138例。

  三是针对补贴发放不精准问题,正在会商有关部门开展动态核查,目的就是使这“两项补贴”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就是你不该享受的就不要享受,这样就使有关资金用到刀刃上。

  “新的征程已经开启,8500万残疾人仍然是我们格外关心、格外照顾的特殊群体。“十四五”期间,我们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发改、残联系统,及时足额发放这些补贴,并加强监管,进一步提高补贴的精准化水平,让残疾人与全国人民一道,共享现代化建设的成果,更好地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詹成付强调。

  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

  精神卫生问题是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2017年10月,民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要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在开展的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的县(市、区),有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的康复服务。

  据詹成付介绍,“十三五”期间,民政部门重点围绕这两个目标做了以下几件事:

  一是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推动将社区康复纳入卫生健康委综合治理系统“双牵头”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指导试点地区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整合财政、公安、卫健、残联等相关部门以及社会组织的资源和力量,来共同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

  二是出台细化落实措施。主要是怎么做,做什么,谁来做?2020年底,民政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这就是怎么做。印发了另外一个文件《关于积极推动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是靠谁来做,购买第三方服务,有专业资质的机构人员深入到社区,来开展专业的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

  三是每年都召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研讨会、培训会,搭建一个平台,使相关人士和机构来进行很好的交流。基层具有无限的创造力,同时也需要相互学习,彼此借鉴,来找到很好的康复办法。发挥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专业社会组织的技术支撑、指导和辐射带动作用。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根据已经印发的残疾人保障和发展的规划,很好地履行我们民政部门的作用,进一步使更多的精神障碍患者提高生活水平,使他们的家庭能够摆脱痛苦的挣扎。”詹成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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