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社会组织 > 正文

河南: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困难群众关心关爱工作

  日前,河南省民政厅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困难群众的浓厚氛围,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群众方面的优势,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困难群体关心关爱工作。

  通知明确了重点关注对象,包括城乡低保、特困对象、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困难老年人,尤其是空巢、独居等特殊老年群体;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重度残疾人及其他困难群体。

  通知提出,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大动员引导力度,引导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聚焦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困难老人的护理和就医需求、儿童关爱和教育需求、重度残疾人生活照料需求等,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心理疏导等活动,做好关心关爱工作。

  通知提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发挥广泛联系爱心企业和人士的优势,动员会员企业积极参与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和帮扶救助。鼓励专业类社会组织发挥专长,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老年人护理、儿童关爱、医疗救助、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鼓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结合业务范围依章程开展募捐,并将募集款物及时向困难群众发放。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依法依规开展关心关爱活动。慈善组织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捐赠款物接收使用全流程公开透明。各级民政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批评;对假借关爱名义,违法募集资金的,要严肃予以查处;对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要依法取缔。

  通知要求,加强政策支持。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宣传,依靠媒体、网站等宣传典型案例。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优评先等工作中要对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困难群众关心关爱工作的社会组织优先考虑。

网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