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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民政局发布依法开展慈善活动倡议书

  日前,河南省鹤壁市民政局向全市公益慈善组织、慈善工作者、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发出依法开展慈善活动倡议书,提出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广泛进行慈善道德实践,依法规范慈善行为。以下为倡议书全文——

  依法开展慈善活动倡议书

全市公益慈善组织、慈善工作者、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慈善事业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民生保障制度和社会治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的重要方面,是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慈善事业,有利于更好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此,我们向全社会发出真诚倡议:

  一、大力弘扬慈善文化

  慈善是社会文明和谐的重要标志,慈善事业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诸多要素紧密关联,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和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全市慈善工作者、各级慈善组织应以新修改的《慈善法》实施及我国第九个“中华慈善日”到来为契机,大力弘扬慈善文化。一是利用多种传播方式:通过传统媒体(如电视、广播、报刊)和新媒体(如互联网、社交媒体)相结合,广泛传播慈善理念和慈善事迹。特别是要利用新媒体的便捷性和互动性,增强宣传效果。二是宣传慈善典型:深入挖掘慈善典型背后的感人故事,生动讲述他们的大爱情怀和精神内涵,通过他们的事迹,激发公众的慈善热情。同时,要加大对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慈善事业的认知度和信任度。三是强化慈善项目设计与推广:慈善项目的实施过程也是慈善文化和慈善理念的推广过程。要精心设计、推出一批有温度的慈善项目,增强慈善活动的可持续性,通过项目的成功实施来传播慈善文化。四是开展慈善文化活动:举办各种形式的慈善文化活动,来吸引公众的关注和参与,提升慈善文化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二、广泛进行慈善道德实践

  乐善好施、扶贫帮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相互帮助、患难扶持是社会倡导的时代新风;奉献爱心、广泛参与是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习近平同志在《在慈善中积累道德》一文中强调:“树立慈善意识、参与慈善活动、发展慈善事业,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裕,不管在什么条件下,不管做了多少,只要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积极参与慈善活动,就开始了道德积累。这种道德积累,不仅有助于提高个人和组织的社会责任感及公众形象,而且也有助于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平、福利与和谐,有利于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社会得到更好的弘扬,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我们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量力而行,将点滴爱心汇聚成磅礴善举,从“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中感受善的力量。

  三、依法规范慈善行为

  自愿平等是开展慈善活动的基本原则。慈善事业对于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具有重要补充作用,但慈善捐赠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不是强制的,严禁摊派和变相摊派,更不能搞道德绑架式“逼捐”。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开展募捐,不得通过虚构事实、口头承诺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不得分配捐款任务、指定捐款数额、开展捐款排名,不能组织学校学生捐赠;不得泄露捐赠人等个人隐私及捐赠人等不同意公开的姓名等信息。全市公益慈善组织、慈善工作者要守好慈善边界,守好道德操守,守好法律底线,要依法开展公开募捐,依法管理慈善财产,依法公开慈善信息,进一步提升慈善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营造依法治善、依法促善、依法行善的良好环境。

  慈悲济心灵,善德存大爱。最后,我们呼吁全市所有慈善力量联合起来,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携手推动我市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让慈善事业更好地造福困难群众、更好地促进社会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鹤壁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鹤壁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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