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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多措并举推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提质增效

  年初以来,呼伦贝尔市民政局贯彻自治区党委“六个工程”建设要求,采取培育发展与综合监管并重,线上引导动员与线下调研指导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在全市登记管理的1300多家社会组织中,“守信受益获敬 失信寸步难行”已形成共识,自律发展、诚信经营蔚然成风。

  全面实行“红黑名单”制度。市民政局印发了《呼伦贝尔市社会组织红黑名单和活动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明确了社会组织开展诚信建设取得成效的,在评先评优时予以优先;社会组织若有“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被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吊销登记证书、撤销成立登记决定”等8类情形的,该组织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年初以来,已公布25家市本级社会组织“红名单”,为社会组织树立了诚信标杆,引导带动其它社会组织跟进建设发展。

  稳步推进评估评选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呼伦贝尔市本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实施方案》,成立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委员会,鼓励、指导符合要求的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根据社会组织类别,修改完善了《评估指标清单》,按照行业分类增加了社会组织诚信建设“三级指标”,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50家社会组织取得了3A级以上等级,其中5A级2家、4A级17家、3A级131家。印发了《呼伦贝尔市社会组织品牌社会组织评选方案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并宣传推广了10家政治过硬、治理完善、服务专业、诚信自律的品牌社会组织,激励广大社会组织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自觉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

  深入实施“信用+社会组织”。实施“信用+容缺受理”,打造“新风气”,制定容缺受理承诺书,完善并发布相关事项办事指南,将申请人承诺信息及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年初以来,办理容缺受理5件;实施“信用+集成办”,释放“新活力”,审查任职人员信用信息,支持全程网上办、邮寄办、免费复印卷宗等多项便民服务举措,累计办理负责人任职前公示89件、发布《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自律公约》42条;实施“信用+承诺即办”,加成“新速度”,切实加快审批进度,统一将社会组织行政许可事项压缩至3个工作日办结,为社会组织节约时间,降低成本。

  持续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印发《关于开展呼伦贝尔市本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办法》有关要求和工作计划,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社会组织类别、所属行业、检查事项等条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等行业主管部门,随机按照不低于4%的比例开展抽查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累计抽查34家社会组织。

  (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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