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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布《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指南》《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培养指南》两项地方标准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指南》(DB44/T 2368-2022)、《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培养指南》(DB44/T 2369-2022)两项地方标准,这是国内首批社会组织综合能力建设和管理人才胜任力提升的地方标准,必将有力推动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两项地方标准是由广东省民政厅牵头起草,秉持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和前瞻性为宗旨,坚持党建引领、党管人才原则,推动建立健全具有广东特色的社会组织能力体系建设。

  《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指南》(DB44/T 2368-2022)在梳理研究现有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和借鉴了广东社会组织在能力建设方面的丰富实践经验和成果,围绕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对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路径和方法予以清晰指引。该指南提出稳步提升专业发展能力、促进发挥作用、打造品牌社会组织的工作目标和实施路径,具体包括新时代社会组织主要类型,法人治理、战略规划、组织管理、可持续性发展、协同合作等通用能力,重点类型社会组织的专业能力和社会各类主体有针对性的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活动等,为活跃在广东省各行各业的社会组织提供指导性建议,引导其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自身的战略定位,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为国家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力量。

  《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培养指南》(DB44/T 2369-2022)提出将党建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人才的政治引领能力和党建执行能力,确保社会组织的正确发展方向。指南从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的角度,将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定义为决策、执行、监督三类机构的负责人,并界定了普遍适用的政治引领、规划制定、决策监督等通用胜任力和特别适用各类社会组织的会员发展、资源整合、项目实施等专有胜任力。通过多部门协作的培养模式增强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评价和保障措施为社会组织人才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标准的发布,对构建科学的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和提升社会组织管理人才专业的技术能力、知识水平和道德品质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促进全省社会组织实现更加均衡、更有效能、更可持续、更高质量的发展。

  近年来,广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精神,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要求,将加快社会组织领域的标准制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予以推进。2020年1月,广州市率先发布《品牌社会组织评价指标》,2021年12月,又发布《社会组织应对突出公共事件防控规范》。从全国社会组织领域标准来看,此次发布的两项地方标准,是国内首批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通过健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增强社会组织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地方标准,是促进新时代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政策的有力补充。两项地方标准的制定,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稳岗就业工作决策部署的举措之一,有助于引导社会组织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自身优势,将支持稳岗就业工作与提升服务能力结合起来,科学合理的挖掘就业岗位需求,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贡献力量。

  截至2021年年底,广东全省社会组织数量为71835家。《2021年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年末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为5.7个,总体规模均居于全国前列,整体发展水平处于成长阶段。为提升社会组织专业人才能力、完善培育扶持配套政策、增强社会组织对人才的吸引力,广东省民政厅将大力宣传推广两项地方标准,向全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宣贯两项地方标准、使用两项地方标准,引导社会组织创新培育发展模式,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提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能力,充分发挥我省社会组织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积极作用。

  (据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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