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社会组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规范》地方标准
近日,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编写的广州市地方标准《社会组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规范》(DB4401/T 139-2021)(以下简称《防控规范》)被批准发布,这是全国首个《社会组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规范》地方标准。《防控规范》将于2022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这是自2020年5月,广州编制发布了全国首个团体标准《社会组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规范》(T/GZS 1-2020)后,再次率先发布社会组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方标准,是一次制度的升级。
202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疫情防控形势,全国上下防疫工作没有懈怠,防疫响应愈加科学规范迅速。在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的主导下,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联合广州市社会组织文化传播协会、华南理工大学、广州社会组织研究院、广州社联困境儿童关爱中心等社会组织通过整理和分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标准,结合广州市社会组织两年来的实战经验,共同制定了这本系统、严密、科学的《防控规范》。
《防控规范》延续了团体标准《社会组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规范》的编制思路,针对不同类型、不同业务范围的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的场景进行合理规范,主体内容包括基本原则、防控管理机构、常态化防控、应急处置、防控参与、监督检查与评估改进等六部分。
“大政策”与“行业性”相结合
更具操作性
《防控规范》将应急管理政策与行业特征相结合,注重规范性与针对性。《防控规范》的起草制定,严格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与技术规范,强调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辅助,注重机构内部防控与参与外部防控相结合,为社会组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提供了科学依据和规范指导。
在起草条款时,不仅准确把握社会组织的行业特征,而且充分考虑慈善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养老机构、托幼机构、救助机构等社会组织的各自特征与专长,从而使本标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常态化”与“应急性”相融合
更具科学性
《防控规范》将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响应相统筹,突出“早”和“快”。《防控规范》明确“预防为主,快速应对”为社会组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常态化防控主要针对场所、人员、物资、宣传四个方面提出高标准、严要求,确保社会组织念好“早”字诀,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应急处置则将“快速应对”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发现、报告、处置三个关键环节,有利于提升社会组织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
“内部防”与“外部帮”同兼顾
更具影响力
《防控规范》兼顾内部防控与参与外部防控,体现责任与担当。由于使命驱动、政策引导、社会期待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社会组织不仅被要求努力做好自身的防控工作,而且被期望积极参与外部的防控工作,尤其是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
《防控规范》专门将“防控参与”单列为一个部分,从助力防控工作和助力复工复产两个方面对社会组织如何更好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为了避免出现乱象,本标准还特别强调社会组织的参与行为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充分展现社会责任和大爱担当。
(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