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2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皮磊
“据统计,我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登录的不可移动文物有76.7万多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4296处,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名录的有50处。全国以文物和各类遗址为依托建立起来的博物馆、纪念馆有4692家。我国文物资源浩若烟海,而文物系统的行政、事业机构设置与其承担的繁重任务很不匹配。因此,发动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一切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非常必要。” 在今年11月初举行的首届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论坛上,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励小捷说出了这番话。
励小捷表示,社会组织有两个突出的特点,即非政府、非营利,这决定了社会组织可以参与、承担文物保护工作,并发挥重要作用。但他坦言,现阶段我国文物保护领域社会组织的基础还比较薄弱,人数、规模、资金、组织能力等都很有限,社会组织必须抓住发展机遇,稳步提升自身实力和影响力。
2016年1月28日,曾经担任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的励小捷当选为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虽然曾为政府高官,但励小捷表示,长期的工作实践让他深深地感受到,在文物保护中必须发动社会广泛参与,让全民共享保护成果。近日,就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现状、社会组织在文物保护中的作用以及文物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如何实现更好的发展等问题,《公益时报》对励小捷进行了专访。
政府不能唱独角戏
《公益时报》:截至目前,基金会累计募集多少资金?项目开展情况如何?
励小捷: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是我国第一家专注于文物保护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成立26年来,累计募集资金上亿元,用于文物保护、长城保护、酒文化保护、宗族文化遗产保护、禅文化遗产保护、文物数字化、扶贫济困等多个领域。2015年,基金会募款约为1789万元;2016年到目前为止,募款约为2396万元。我们今年与腾讯公益平台共同募集的、用于长城保护的资金已达到1490多万元。
目前,基金会“操盘”的项目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政府委托项目,另一类是社会募集项目。从今年开始,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委托我们运作两个项目,包括拯救老屋行动、文物的价值研究和传播能力建设。社会募集项目有“长城保护,加我一个”长城公募项目,这是基金会就公众参与长城保护的第一次公募,也是文物保护领域第一次采用“互联网+公益”方式进行公募。另外,我们还将开展一个海外项目,即英国纽卡斯尔北洋水师水兵墓修缮项目,我们计划在海内外发起公开募捐。
专项基金是根据捐赠人意愿在基金会内成立的分支机构,这方面今年我们也有新的斩获。今年到目前为止,基金会新成立了6个专项基金,包括罗哲文专项基金、扶贫济困基金、宗族文化专项基金、禅文化基金、文物数字化保护专项基金、影视文物保护专项基金。这6个专项基金的成立,给基金会带来了900多万元的收入。在专项基金管理方面,我们要求在规范的前提下促进发展。最近,我们把4家没有活动、没有新的捐款进入、已经超期一年的专项基金进行了注销。我们严厉禁止借着专项基金的牌子做营利的事情。
《公益时报》: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这些经历对你进入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开展工作有什么影响?
励小捷:首先来说,我的工作对象并没有变,还是文物。我在担任国家文物局局长的时候,虽然说是政府官员,但几年的工作实践以及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到的情况,使我深深地感受到,文物保护这件事政府不能唱独角戏。因为文物本身就是民族的东西,这跟政府投资建一个核电站、大坝还不一样,文物是历史上传承下来的,深入到人民的血脉和意识当中。而且,文物反过来也是滋养人们人文精神与爱国情怀的土壤。所以,不论是从文物保护的实际需要来说,还是从发挥并利用宝贵的文物资源教育人的角度来说,文物保护都需要社会广泛参与,让全民共享保护的成果。在担任国家文物局局长期间,我就形成了这样的意识。从这一点来说,基金会的工作对我来说并不陌生。
广泛发动社会组织参与
《公益时报》:为什么说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是形势所需?
励小捷:我们国家的文物资源非常丰富,保护工作异常繁重。大家都知道文物管理由政府主管、主导,但就目前而言,文物博物馆系统的行政、事业机构设置与其承担的繁重任务并不匹配。简单地说,我国文物资源的结构是一个正金字塔形,而我国文物管理技术队伍的结构是一个倒金字塔形。另外,文物保护需要大量资金,对于很多地方尤其是贫困地区来说难以落实。缺人缺钱的现状要求我们吸引社会力量、社会资金参与文物保护。近年来,政府也大力支持和倡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这是进一步推进社会参与工作最重要的保证。
《公益时报》:社会组织在文物保护中能够发挥哪些作用?
励小捷: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社会组织可以参与保护维修。文物维修是文保工作中耗资较多且具有很强专业性的部分,社会组织通过吸引整合各种社会资源,选好切口、找准定位,在文物部门的指导下,依法依规,有所作为。第二,参与监督管理。社会组织作为介于政府和市场之间的“第三部门”,具有相对独立性。这种角色使文物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可以监督政府,同时帮助政府做文物保护的日常监管。第三,参与宣传普及,培育保护文化遗产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意识。第四,参与制度设计。文物保护事业是公共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组织可以收集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向政府和有关方面反映。
实际上,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空间很大,形式也灵活多样,只不过因为受到自身条件的制约和发展阶段的制约,关键是从实际出发,选择想做且能做的事情行动起来。
《公益时报》:目前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有什么特点,还存在哪些不足?
励小捷:虽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但目前文物保护的社会参与刚刚上路,经验不足,与传承中华文明的文物保护事业需要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目前,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还不普遍,参与保护的自觉性不高,尽管关心文物保护的人越来越多,但仍属于小众;第二,我国文物保护领域的社会组织特别是民间组织尚在发育中,大多数自身实力不强,且人才短缺,结构较为松散,稳定性差;第三,针对文化遗产的公益捐赠在整个公益慈善捐赠中所占比例还很少,没有成为应有的一个类别,也缺少以文化遗产保护为主要捐赠方向的大企业和企业家;第四,尚未形成公众参与文物保护的法规保障和有效机制,程序性权利缺失,公众参与权益缺乏认可和保护,存在一定的制度性障碍。今后,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进程会加快,影响力也会逐渐扩大,但道路依旧崎岖漫长。
《公益时报》:在这种情况下,文物保护领域的社会组织应如何实现自我发展?
励小捷:现阶段我国的文物保护社会组织基础还比较薄弱,人数、规模、资金、组织能力、影响力等都很有限,但大形势对我们是有利的,政府也强调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因此,社会组织应抓住发展机遇,稳步提升自身实力和影响力。首先,要坚持依法设立,获得民事主体地位,这是今后实现自身发展的前提。第二,要坚持公益属性,不能假公益之名行敛财之实,要坚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三,要坚持完善自我。社会组织的成员要学习文物保护法、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了解文物保护的理念和原则。第四,要广泛联系合作。社会组织应当遵循开放共享的理念,联手其他合作伙伴,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第五,不断拓展资金来源、规模,加强自身公信力建设,从而提升自身实力。
从小众到大众再到分众
《公益时报》:对于基金会自身的发展以及发动社会组织参与文物保护方面,下一步有什么设想?
励小捷:与其他国字头基金会横向比较,我们的项目和资金量都是靠后的。未来,我们愿与全国的文物保护社会组织和志愿者联手,谋求为文物保护做更多的事情。
今后我们主要想做下面几件事:一是以基金会网站为基础,建立社会组织联系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二是研究建立统计指标模板,将每年的主要数据集中公布,有利于加强相互了解,而且可以分析、评价年度的和数年的发展;三是基金会一些全国性项目可以考虑由具备条件的地方社会组织承接并实施;四是每年组织一次文物保护社会组织论坛,设计不同的话题,研究大家共同关心的事情。
《公益时报》:与其他领域相比,文物保护似乎处于公益圈的边缘,公众曝光包括媒体曝光度相对较低。对此你怎么看?
励小捷:你说的这种现象确实存在。文物的价值和重要性怎么说都不为过,但关注文物保护的人仍然只是一小部分。不过,我对文物保护公众捐赠还是充满希望的。就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历程来说,我个人有这样一种看法,即,从小众到大众再到分众的一个过程。
我相信,慈善公益事业进入大众阶段后会逐步呈现分众化趋势。也就是说,某个阶层或人群会特别关注与其利益相关的、自己感兴趣的,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的特定领域。比如,有人关注环境保护,有人关注动物救助,也有人关注文物保护。因此,文物保护在获得社会关注以及捐赠方面仍有很大的扩展空间。
■ 本报记者 皮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