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5 来源 : 作者 :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公益教育研究团队于2010年9月份-2010年12月份对北京市11所小学的学校领导、一线教师以及部分学生就公益活动的开展现状、参与现状以及存在的障碍和困难等进行了预调研。在此基础上,我们于2011年5-6月份对北京市海淀区116所小学中随机抽取的36所小学进行了问卷调查。全区一共44所素质教育示范校,本研究抽取14所,占比为31.8%。地区分布特点如下:城区素质教育优质校12所,城郊3所,农村0所;城区非优质校9所,城郊7所,农村5所。对于学生和家长的抽样对象集中在3-4年级。本报告是基于以上预调研及问卷调研的数据分析形成的,主要侧重于对于小学生及教师关于公益教育现状及问题的分析。
一、学生对于公益的认识
学生对于符号性公益活动、与自己生活紧密相关的公益活动的认知程度相关较高,总体公益认识有待进一步启蒙。比如,捐款捐物,89%的孩子认为捐款捐物是公益活动。与那些与自己生活相对较远的活动来比,与学生生活关系越紧密的公益活动,学生越容易辨析。比如,87.9%的小学生认为看到滴水的龙头及时关掉为公益活动、74.1%的小学生认为捡到东西及时上交为公益活动,但是只有58.3%小学生认为在公交车上给陌生人让座是公益活动。
公益界定的一个很重要的维度是“利他”,利他不是建立在与个体具有特殊关系的基础之上,比如“帮助父母和帮助好朋友”,而是基于普遍关系,公益行为的受益者除了自己以外,包括不特定的“他人”。本次调查发现,有70.9%的小学生认为帮助父母做家务就是公益,45.3%的小学生认为帮助好朋友做值日就是公益,还有3.5%的学生认为把作业借给同学抄是公益。在这一点上,目前的小学生的认知尚处于需要进一步启蒙的状态。
此外,在目前小学生对于公益活动的辨析中,我们发现,其无法区分由在先的责任、义务所带来的行为与公益活动之间的区别。以秋游时随身带走垃圾为例,79.3%的小学生认为这属于公益活动。这一行为虽然为个体主动选择的行为,且具有利他和利己的性质,但是这一行为最初始的起因是个体产生垃圾,带走垃圾是其应该承担的义务。因此不能划入公益活动的范畴。如果个体带走了垃圾,可能会得到正面的评价,但如果不带走,有可能受到社会规范以及公共道德的约束或者负面评价。而真正的公益活动或者行为,是其本质上个体的一种自由选择。如果选择不作为,也不会导致负面评价。
二、教师对于公益教育的认识及态度
62.8%的教师认为公益教育是培养志愿精神。大多数教师将公益教育作为公民教育的一部分,也即个体的公益素质是公民素养的一部分。教师高度认同公益教育的重要性。调研发现, 91.3%的教师认为公益教育会提升孩子的社会公德意识,使得孩子学会关心他人,关心社会发展。80.5%的教师认为目前孩子最急需加强的是品德与责任感的培养。
三、学生参与公益实践及教师的公益教育现状
1. 学生公益实践现状: 学生参与面相对广泛,仪式性、组织性活动的参与率高于个体性公益活动,对资源要求越高的活动,参与率越低
90%以上的孩子有公益实践的经历。从具体参与的活动类型来看,学生公益实践的内容和形式相对多样。从公益活动的提供方来说也相对多样,既有学校或班级统一组织的公益实践,也有由社区提供机会,学生主动参与的公益活动,还包括由其他机构所提供的机会。以几种典型的公益实践为例,比如,17.7%的学生参加过志愿者活动;78.5%的学生参与过捐钱捐物;53.9%的孩子参加过环境保护的活动;27.5%的学生参加过社区劳动;7.1%的学生参加过慰问性活动。
卷入面相对较高的是仪式性和组织化程度高的活动,而依赖于个体能动性的公益活动参与率相对较低。捐钱捐物这类公益活动的特征就是群体性和仪式性,通常由学校或者教师统一组织、动员即可,除了物质以外,学生和家长不需要付出额外的努力。与其他形式的公益活动不同,这类活动具有一定的群体压力,在这一压力下,大多数人还是会按照压力所期待的方式参与到活动中来。社区劳动、志愿者活动则不同,这类活动以相对较高的个人能动性为基础,同时也需要一定的资源或者平台支持。学生是否会参加这类活动,一方面有赖于家长是否能够主动带孩子参与,孩子是否愿意参与等,另一方面有赖于社区居委会或者青少年工作站或其他机构的组织和支持。个人主动性和资源或组织平台二者缺一不可。
2.教师开展或组织公益活动状况:教师的公益经历有待进一步拓展
63.8%的教师自己参加过或发起过公益活动。其中37.7%的活动由教师本人或者同事发起,因学校要求而组织的比例为24.5%,由社会机构组织的占52.8%,因学生或家长提议而开展的活动为18.2%,由北京市社会大课堂安排的比例为27.8%。
教师是教育变革的力量,也是公益教育在教育系统能否得以实施的核心力量。而从上述数据中可以发现,教师的公益经历(具体包括其参与的和组织实施的活动)相对较为有限。而且,不同学校之间存在差异。优质学校的教师在参与公益活动的自主意识方面比其他学校强,他们大部分能够积极主动地、有计划地设计和组织活动,并注重在活动中发展学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也能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一些情况下还带动家长参与到了活动中去。
尤其是在大多数普通学校里,“小升初”、“中考”的压力使得学习成绩仍是学校、老师、家长关注的焦点,主科老师几乎没有时间和精力用在学生其他素养的教育方面。升学考试之外的课程和活动在升学压力下经常为应试学科挤压,成为边缘课程。
四、公益教育开展的基础、条件和建议
1.公益教育在学校实施所具有的基础和条件
除了传统的班会、德育活动、大队活动以外,现有学校教育的几种课程实施渠道,为公益教育实施提供了现实基础。尤其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后,加入基础教育段的“品德与社会(生活)”、“综合实践活动”学科,以及2008年以后北京市范围开展的“社会大课堂”活动项目。这些将成为公益教育的重要现实基础。公益教育可以以这些课程或活动为载体,以其相关的师资为基础来开展。
就1-2年级而言,87.6%的教师认为公益教育可以在“品德与生活”课程中体现,77.0%的教师认为公益教育可以在“班会活动”中体现;就3-6年级而言,80.2%的教师认为公益教育可以在“品德与社会”课程中体现,79.2%的教师认为公益教育可以在“班会及社团活动”中体现,80.2%的教师认为公益教育可以在“德育和大队活动”中体现。
除此之外,“社会大课堂”这一类全市性的教育活动,将校外教育资源向学校开放。为丰富学校的集体活动、校外活动,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以及组织学科教学等创造了条件。
2. 目前公益教育在学校实施的主要障碍
首先是时间问题。56.7%的教师认为,教师的时间和精力是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教学任务太重(72.3%)和学生的时间精力有限(50.6%)也是影响教师开展公益活动的重要因素。
其次,家长的支持有待进一步加强。46%的教师认为家长的重视程度不够会影响到公益教育的开展。总体来说,目前家长与学校的互动还有待加强。家长和教师有限的沟通通常集中于学习状况和学生的行为习惯。73.7%的家长认为有必要参加学校或班级的活动,但实际的参与情况并不乐观。不过在本次调研中有一个有趣的发现,有将近30%的家长每学期会利用部分时间到学校进行志愿服务至少1-2次。这些家长应该成为公益教育可以利用的潜在资源。
再次,安全问题。家长的支持有限,一方面源于时间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对安全问题的担心。23.2%的家长认为安全问题也是孩子参加公益活动的重要障碍。学校对于安全问题的担心也会影响到其组织公益活动。31.2%的教师认为安全问题会影响到学校是否会开展公益教育。
第四,对于学校来说,课程、教材、专门师资的缺乏也是目前公益教育的一大障碍。由于专业师资的缺乏,某些在优质学校可以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公益教育的课程或活动中,由于缺乏指定教材或教师教学技能原因或学校主要应付考试的原因,在实际教学中有唯知识的取向,活动形式较为单一,较缺乏新意,基本还是停留在诸如演讲赛、辩论会、文艺演出或特定节假日参观名胜古迹等传统实践活动,缺乏学生的主动参与和思考。
第五,公益教育并未纳入到学生评价以及教师评价的体系中,这也使得学校、家长和教师缺乏动力。
第六,学校、社区和家长互动相对缺乏。本次调研发现,仅有15.5%的社区与周围学校交流较多,74.2%的社区与周围学校只是偶尔或极少交流,还有10.3%的社区从不与周围学校交流。就公益教育而言,目前尚未形成学校、社区和家长三者有效联动的体系。在这一三角链条中,社区和家长、社区和学校之间相对处于断裂的状态,而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沟通又具有单向度的特征。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