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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备案17单,广州探路慈善信托

  日前,广州成立慈善信托评估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暨委员聘任仪式。首届委员由11位专家学者、行业实践者担任,他们来自慈善、金融、法律、税务等领域,未来将发挥各自的专业能力与优势,进一步规范广州慈善信托工作。

  区别于传统的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是委托人将财产委托受托人,要求按其意愿管理和开展慈善活动,将自身的社会责任感、价值观和公益思路具象化的一种公益信托。由于更灵活,也更体现个人的公益慈善理念,慈善信托被不少人视为未来推动第三次分配,带动企业、个人参与公益慈善的重要方式。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首次以立法形式提及慈善信托。也是那一年,广州开始探索慈善信托,五年过去了,从第一单慈善信托到第17单,从财产规模为零到汇集3930.36万元善款,出现了在全国都凤毛麟角的由慈善组织作为单一受托人的慈善信托。

  广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广州慈善信托从顶层设计制定政策,在制度创新设立指引,专业支撑方面更是组建了慈善信托评估委员会,一系列举措正推动行业发展,撬动人们设立慈善信托的积极性。

  但目前慈善信托仍属于新生事物,其运作模式还需不断探索和完善,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和业界专家认为,接下来广州应该联动多方专业力量回应信托痛点,完善慈善信托生态,探路慈善信托发展新路径。

  【现状】慈善信托成为新选择,广州多方试水

  据了解,2016年慈善法实施后,广州市政府第一时间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专门提出大力发展慈善信托,推动慈善信托成为广州慈善事业的新动力,鼓励和吸引越来越多的民间力量参与慈善。

  此后,广州市民政局联合市文明办印发的《广州市创建“慈善之城”提升工作方案(2017—2020年)》及《广州市创建“慈善之城”提升工作方案2020—2022年》均提及这一新生事物,鼓励社会各界运用慈善信托方式参与慈善活动。这一新模式的特点,恰恰在于“信任委托”。过去,一位爱心人士如果对社会问题有自己的见解和探索思路,仅捐赠还远远不够,他们希望有主导权。然而,设立基金会往往需要面对运营成本高,且需要具备专职人员、办公地点等问题。

  慈善信托委托人可与受托人协商确定信托财产规模、期限和终止条件,有完善监管机制,可以明确将财产用于自己关注的领域或社会服务的特点,回应了以上特点。2016年至2021年,社会多方开始试水慈善信托,共备案慈善信托17单,财产规模达3930.36万元。值得关注的是,这些慈善信托的关注领域,也呈现出多元化、个性化的特点,有的聚焦教育助学,有的关注扶贫济困,还有的帮扶困境儿童,更有的着眼于艺术文化事业发展。

  而这些慈善信托在设立的同时,也在探索更持久的运作模式。

  其中,悦尔·2021公园十九艺术文化发展慈善信托是广州市首例慈善组织作为单一受托人的慈善信托,也是广东首例以艺术文化发展为信托目的的慈善信托,按照委托人意愿,资助贫困艺术家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公益活动,并为探索可持续发展的资助模式,可永久存续——即受资助的艺术家在未来可选择向慈善信托进行“回捐”,实现良性循环发展。

  而粤财信托·知行2021文化发展慈善信托则由爱心企业出资,广东省千禾社区公益基金会担任委托人,粤财信托担任受托人,资助社区营造及乡村振兴相关领域公益项目和慈善活动,其特点则在于在信托架构增设“捐赠人”角色,增加与使命愿景相契合的广东省千禾社区公益基金会作为委托人,实际捐赠人在享受税收激励的同时对慈善信托资金运用与存续期决策管理进行有效参与与监督。

  【突破】探路慈善信托,广州多方探路

  值得关注的是,创新和探索的背后,其实是慈善信托发展过程中仍在面临的挑战。

  有业内人士指出,慈善信托的概念自2016年在我国首次提出以来,一直被视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中的后起之秀,被多方寄予厚望。然而,一个信托架构涉及到委托人、受托人、监察人、托管人(开户行)、受益人,虽然从架构上赋予了委托人包括但不限于知情权、解任受托人、要求变更管理财产的方式、撤销权以及财产独立性等更多的自主权,但也带来了更复杂的专业门槛。

  在慈善激励方面,有业内人士指出,距离《慈善法》从立法层面提出“慈善信托”概念至今仅五年,由于涉及民政、税务、金融等垂直领域,慈善信托的捐赠发票依旧未有解决方案,这导致了“同样是做公益,社会通过税收政策激励捐赠行为;对于慈善信托,却没有更多有效激励”。在托管人(开户行)信托专户方面,由于慈善信托跨公益慈善以及金融信托领域,往往会遇到开户困难的问题。

  此外,虽然慈善信托受托人需要帮助委托人实现慈善意愿,根据委托人意愿帮助委托人筛选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并跟进实施、反馈调整。然而,本应更加了解慈善信托的基金会和慈善组织,恰恰可能是不懂慈善信托的运作机制的一方。由于涉及大量信托专业领域知识和实践,目前大多慈善信托受托人由信托公司担任。

  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广州正联动多方探索,一方面鼓励社会在慈善信托设立之时探索创新,摸索持续运作模式,通过悦尔·2021公园十九艺术文化发展慈善信托以及粤财信托·知行2021文化发展慈善信托等慈善信托的设立,在实践中打开突破口;另一方面,也及时印发《广州市慈善信托备案管理指引》,细化备案流程,强化规范指引,有序指导开展慈善信托业务,并率先启动广州市慈善信托评估指引及指标体系的制定工作,组建慈善信托评估委员会,涵盖税收、金融、法律、慈善等各个领域专家学者,为慈善信托提供发展模板。

  【展望】打造慈善信托标准,广州慈善信托发展可期

  “短期来讲,法人机构、社会团体和富有家庭是我国慈善信托的主体;长期来讲,老百姓、普通家庭会有更多的参与。越来越多的乐于参与慈善事业的家庭可以建立属于自己的慈善信托,共同推进我国的社会进步。我自己想做的善事,专业机构来帮我履行。”原中国银监会非银司司长、中国信托业资深专家高传捷这样讲述慈善信托的主要特点。

  慈善信托评估委员会成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玲丽对此颇为认可。在她看来,广州有良好的公益慈善氛围,未来,慈善信托在实现共同富裕中将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成为助力共同富裕的重要工具。她指出,如今,社会对于公益慈善的认识日趋成熟,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社会人士、企业意识到,“有效实现家族价值、企业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长期平衡,是家族与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础与前提,这时,公益慈善是一个很好的训练场与平衡器。”

  谢玲丽分析道,随着公益慈善事业的深入人心,“基于慈善信托的自主性与灵活性,越来越多的乐于参与慈善事业的家庭可以建立属于自己的慈善信托,同时,从趋势上看未来的主流很有可能是股权类慈善信托。”她说,很多人觉得大额捐赠会带来短期较大的流动性压力,但股权捐赠不仅回避了这一问题,而且会更为持续长久,同时,也能促使各方更深入参与慈善信托的治理与运营。

  “但这些都需要有一个相对完善的慈善信托治理指引,以便更好地实现慈善信托目的、提升信托资产运营效益,提升信托的运营合规,并为慈善信托的高效设立提供指引。广州其实已经在数量和质量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可以进一步系统梳理和总结。”谢玲丽透露,接下来,其律所将会同各方专业力量,联动广州市民政局论证起草更为全面,且具有实战价值的慈善信托治理原则指引,“希望慈善信托的各方参与者可以通过一个完善清晰的原则框架,根据自身需要构建更为可靠的信托治理结构与机制,更有效地发挥慈善信托的结构性力量。”

  而广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亦表示,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专业团队的联动交流,进一步推动慈善信托健康持续发展,助力慈善信托持续朝着更专业、更透明、更高效的方向前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彰显重要社会价值。(据《善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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